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十二篇 劳动人事
第一章 劳动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85年,劳动局内设秘书股、工人管理股、工资股、劳动保护保险股、技工股,编制26人。
下属单位有劳动服务公司、技工学校、锅炉检验所。1986年12月,组建社会劳动保险公司,事
业单位、隶属劳动局,与劳动服务公司合署办公。1988年 6月,劳动服务公司与劳动保险公司
分设。 9月,撤销劳动保护保险股,设立劳动保护股、劳动保险股。成立国营企业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下设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1989年7月,劳动保险公司晋升为副局级事业单位。1991
年 6月,增设劳动就业股,工人管理股更名为计划调配股。12月,液化石油气公司由劳动服务
公司下属单位变为独立企业,隶属劳动局。1992年12月,液化石油气公司晋升为副局级企业,
隶属关系不变。1995年1月,增设劳动监察股。1996年3月,撤销劳动服务公司,行政职能并入
劳动局,组建县劳务市场,为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同时争仪仲裁办公室与劳动保险股合并,
成立信访仲裁与社会保险股。劳动监察股与劳动工资股合并为劳动监察与工资股。劳动就业股、
计划调配股、技工股合并为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股。劳动保护股更名为劳动安全监察股,秘书
股更名为人秘股。1997年 9月,县劳务市场加挂县劳动服务公司牌子。2001年,锅炉检验所划
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技工学校划归县职教培训中心,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副局级事业单位。11月,液化石油气公司划归县建设局。撤销劳动局,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机关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公室、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合并,组建社会
保险事业管理局,隶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卫生局管理的医疗保险业务归属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管理后,组建医疗保险局,为副局级事业单位。2002年 2月,撤销劳动安全监察股,组建劳
动保障监察大队,正科级事业编,隶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指导中心更名就业局。2003
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人秘股、信访仲裁与社会保险股、劳动监察与工资股、就业与技能
培训股,编制9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 3人。社保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股、退休管理股、养
老股、机关事业保险股、农保股、失业保险股。编制16人,其中局长 1人。医保局内设综合股、
医疗管理股、信息保险股、基金管理股,工伤与生育保险股,编制8人,其中局长1人。就业局
内设综合股、就业指导股、劳动力市场管理股、培训股、职业介绍所,编制9人,其中局长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