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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三反”、“五反”

八 “三反”、“五反”



  1952年1月8日,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发出《关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
指示》(简称“三反”)。1 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
的“五反”斗争的指示》。“五反”即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
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三反”在旗(县)直机关和国营、合作企业中进行,“五反”
在私营工商业中进行。

  1月29日,县委召开股级以上干部会议,布置开展“三反”运动,并且当场逮捕贪污分子1
人,贪污金额5百万元(旧人民币)。2月23日,县委将粮食公司、土产公司、企业公司、粮食仓
库做为重点,从县委、旗政府机关和公安局抽调100余人组成4个“打虎队”进驻“打虎”,对
其他单位进行一般性的指导。“虎”指贪污分子。贪污千万元以上不足 5千万元的称“小虎”,
贪污5千万元以上不足亿元的称“中虎”。贪污亿元以上的称“大虎”。3月20日,在30个单位
1 007人中,共查出有贪污行为(包括多吃多占)的536人,贪污金额从几万元至上亿元不等。同
月,“五反”运动结束,在全旗229家私人工商户中,查出166家有违法行为,县委对其中 1家
严重违法户做了罚款处理,对其余一般违法户进行批评教育。8 月,“三反”运动结束。共查
出贪污分子186人,其中“大虎”1人,“中虎” 4人,“小虎”25人,贪污总额36亿元。并查
出腐化分子81人。

  1960年 1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开展反官僚主义、反贪污、反浪费的“三反”运。
1—4月,县委召开大小会议129次, 参加人数达5 178人次, 学习和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
“三反”运动的指示。5 月14日,县委召开有机关党委书记、工业和财贸部长、粮食商业总支
书记、工业局长等人员会议,建立和健全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县委组成 6个工作组,分赴财
贸、工业、农业3个系统6个重点单位,进行“三反”摸底工作,从县级党政群机关和全县财贸
系统中,查出有贪污行为的155人。

  1964年 1月,根据中共中央“五反”运动指示,县直机关普遍开展反贪污、反盗窃、反偷
机倒把、反官僚主义、反分散主义运动。参加反贪污、反盗窃、反偷机倒把运动的单位52个,
职工630人。参加反官僚主义和反散主义的县直机关45个。职工720人。1 月10日,县委召开常
委扩大会议,8名常委分别检查个人问题,征求意见,听取批评,1月11日,召开全县三级干部
会议,从县委主要领导开始到部科级干部,层层“洗澡”,和群众见面。并对全县76名部科级
干部进行分类,好的50名。一般的19名,较差的 7名。同时放手发动群众,进行鸣放,开展批
评。到2月20日,共鸣放出意见2 772条。其中属阶级和阶级斗争方面381条,官僚主义1 069条,
分散主义126条,关于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方面288条,党的建设方面 183条,干部参加集体劳动
方面101条,多吃多占走后门、生活特殊化方面444条,其他方面意见 243条。结合“五反”运
动,开展“六杏”(查会议、查调查研究、查来信来访、查参加劳动、查文件、查规章制度)、
“二清”(清小金库、清库占物)。3 月,群众揭发检举出贪污、盗窃、投机捣把分子28人,脏
款总额1.2万元。经查证核实,确定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25人,追回脏款7 1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