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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社会主义教育

十二 社会主义教育



  1957年8月20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向农村人口进行一次
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 的指示》。同月,县委召开乡委书记、乡长参加的会议,传达
中央指示,发出《关于迅速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动员一切力量,坚决完成当前各项生产
任务》的号召。会后县委第一书记带队,深入到一心乡一心社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与农村大辩论
的试点。

  在此基础上,于8月29日和 9月1日,先后召开两次全县乡委书记、社教工作组长参加的电
话会议。县委作出《以社会主义教育为动力,紧密结合与推动当前生产,坚持整风、生产两不
误,达到政治思想和生产上两个大丰收》的决定。同时,举办训练骨干分子学习班,全县训练
骨干1 079人。其中党员488人,团员304人,群众积极分子149人,乡干部 128人。随后,在全
县普遍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活动。在农村辩论中,摆问题、摆意见、摆事实、讲道理,大
家下结论。根据中央和省、地委指示,结合本县情况, 社教大辩论的主要内容是:1、农业合
作化道路是不是正确?合作化有没有必要?农业合作社到底有没有没优越性?为什么要实行社
会主义的按劳取酬的分配政策?绝对平均主义和不从社会主义原则出发的思想为什么是不正确
的?怎样贯彻勤俭办社的方针和认真提倡勤俭持家的风气? 2、国家的粮食及其他农产品统购
统销政策是不是正确和必要的?我县的粮食和农产品统购统销工作是不是成绩是根本的、主要
的?还有哪些缺点?3、应该怎样看待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 应不应该实行工农联盟与城乡互
助的根本政策?4、肃反和实行革命法制是不是正确和必要的?5、国家的民族政策是不是正确
和必要的?少数民族是不是当家作主人?为什么说没有集中的绝对民主和没有纪律的绝对自由
是错误的?通过开展辩论,正面教育和批判党内“右倾机会主义”思想,批判某些干部的本位
主义思想和尾巴主义思想,打击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用摆事实和讲道理的
方法,证明党和国家实行的各项政策的正确性和必要性。

  1962年8月,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和9月份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
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这次社会主义教育简称“四清”,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
11月 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对城乡人民群众开展社会主义教育的通知》后,
县委作出决定,在全县全面地宣传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大力进行国际主义、爱国主义、社
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教育。继续宣传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和
党的一系列根本方针、政策,深入进行阶级斗争教育。1963年 2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告一段
落。

  1964年 1月11日,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学习和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
问题的决定草案》 (即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决定》(即后
十条)。三级干部会议后,县委在他拉哈公社兴平大队进行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试点, 同时训练
工作队员260人,其中县、科级以上干部65人,公社党委委员54人,一般党员干部146人。以大
队或生产队为单位训练党员,共训练5 090人。2 月24日,进行第一批36个大队。244个生产队
的面上教育。3月8日,进行第二批37个大队,232 个生产队的面上教育。参加这次教育工作的
干部共386人,其中省派干部39人,地派干部28人,县选调干部174人,社选调干部45人。受教
育社员4.4万人,占应受教育的92.8%。

  1965年 2月24日,在县四级干部会议上,学习和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
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会议强调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全
县73个大队,476个生产队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受教育面达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