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文化大革命”
十三 “文化大革命”
1966年 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
《五,一六通知》),“文化大革命”开始。6月16日,县委“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成立,简
称文革领导小组,5人组成。下设办公室。6月下旬,县“小五界” (学术、教育、文艺、出版、
新闻)和县直企事业单位开始批判“三家村”。8 月8日,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8 月26日,参加县“小五界”整风学习的
中、小学教师举行集会和示威游行。表示拥护中共中央的《决定》。同月,县第一中学、第二
中学组建“红卫兵”。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开始组建“赤卫队”或“红卫兵”。全县“红
卫兵” 走上街头,大破四旧 (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更改带有“封建主义”、
“资本主义”、“修正主义”色彩的街道、建筑物名称和商店字号。焚烧书店部份书籍和剧团
部份戏装道具。9月4日,县文革领导小组在体育场召开“文革点火”大会,批判王坦、郝春海、
陈有宝、杨文隆、戴文生、倪纯刚等原现县委领导。9月7日,首批“红卫兵”乘火车去北京进
行“革命大串联”。10月,哈建工学院的学生、省文艺界“造反派”、哈军工“造反派”来县
“串联”,鼓吹“造反有理”,倡导武斗。同月,原“红卫兵”组织逐渐解体,第一中学“红
色造反团总部”和“革命造反司令部”两大学生群众组织自发成立,其它各行各业的群众组织
也随之自发成立。12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指示(草案)》,全
县农村“文化大革命”运动相继开始。12月29日,县文革领导小组在人民剧院召开第二次县直
机关“文革点火”大会。会上,第一中学群众组织与县直机关群众组织发生冲突,有两名县直
机关群众组织负责人(其中一人为会议主持者)被揪斗,以“保皇派”的罪名戴高帽陪同“当权
派”游街。此后,文革领导小组失去作用,县委处于瘫痪状态。年末,大搞“红色海洋”,墙
壁、广告牌、商品、卷柜、文件头上都书写“最高指示”(毛主席语录),各单位大量购置毛主
席塑像,人人佩戴毛主像章,怀揣毛主席语录本。
1967年 1月11日,第一中学“革命造反司令部”与县直机关群众组织联合召开批判“资产
阶级反动路线”大会,批判陈有宝、那达、杨文隆等30余人。会后,在“打”与“保”的对象
方面,第一中学“红色造反总部”与“革命造反司令部”产生分歧。县直机关部份群众组织赞
同“总部”观点,另一部份群众组织赞同“司令部”观点,从此,形成“总部”和“司令部”
两大相互对立的派别。这种对立状态,从县直机关一直渗透到基层,甚至渗透到一些家庭中。
1月31日,县卫生院的一个群众组织在哈军工 “造反派”的支持下,召开揪斗卫生院当权派大
会。会议中间,将王信、流溪等县委领导揪到会场。会上,有27人被打伤,其中 2人以反动组
织“红旗军”的罪名被拘捕。同月,受上海“一月革命风暴”的影响,全县从上到下开始揪斗
“当权派”和“夺权”。克尔台公社某大队的群众组织将党支部书记“罢免”。一名非党群众
主持党务工作。文艺部门的一个仅有 4人的群众组织“接管”公安局,查封公安局所有的公章、
档案、文件。2月7日。哈军工“造反派”、省文艺界“造反派”、第一中学“总部”和“司令
部”的代表、县直机关群众组织负责人联合召开敦促副科级以上干部揭发检举大会,会上,两
派群众就谁是真正革命的问题产生激烈辩论,其中部份持“总部”观点的人被赶出会场。会后,
宣布陈有宝、那达、杨文隆被看管反省。3 月16日,县人民武装部介入“文化大革命”,参予
县机关“揭发原县委问题”大会,县委领导全被“罢官”。3 月22日,县人民武装部开始支左,
先后分五批共批准347个群众组织为“左派”组织。3月23日,18个“左派”组织发表《无产阶
级革命派大联合公告》。随后,成立军、干、群“三结合夺权指挥部”,筹备夺取县委、县人
委大权。3月26日,召开夺权大会,参加会议的有44个左派组织1 000余人。会上宣布“走资派”
名单和“革命干部”名单,发布 《夺权指挥部第一号通告》。会后,举行示威游行。4月26日,
召开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发布《建立革命委员会公告》,并给毛主席拍发了致敬电。革命
委员会委员25人,其中常委7人。巴彦胡任革命委员会第一副主任主持工作。8月,县城内群众
组织—造反团、战斗队等共达251个,5 800人,每团(队)多者300余人,少者2人,多以毛主席
语录、毛主席诗词、革命口号、时髦语言或建团(队)时间命名,如“争朝夕”、“风雷激”、
“卫东”、“东方红”、“反修”、“红色”、“6 711” 等。10月,清查深挖“三特一叛”
(苏特、日特、蒋特、叛徒)运动开始。
实行“革命大联合”和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总部”、“司令部”两派斗争日趋激烈,运
用传单、大字报、广播、批斗会等形式唇枪舌剑,辩论不休,都企图将对方整垮。县革命委员
会内部也发生派系斗争,各支一派。
1968年5月4日,“总部”派的群众组织在街上贴出揭发批判巴彦胡的大字报。5月5日,嫩
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派工作组进入本县调查解决问题。 5月 7日,县革命委员会召开纪念毛主席
“五七”指示发表两周年大会,巴彦胡在主席台上正准备讲话之际,“总部”学生戴着“揪巴
战士”袖标冲击会场,与维持会场的民兵及“司令部”的学生发生武斗。会后,巴彦胡离职去
省学习。月末,省毛泽东思想宣传报告团来县宣传“忠字化”经验。此后,许多办公室和商店
门窗漆(贴)上“公”、“忠”二字,一些人胸前悬挂大、小不等的“公”、“忠”字牌,全县
大跳“忠”字舞,大唱“忠”字歌。7 月,黎光辉任党的核心组组长,主持县革命委员会工作,
同时任“对敌斗争领导小组”组长。8 月初,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巴彦胡县革命委员会第一
副主任职务,交群众批判。9 月,肃“二月逆流”,举办学习班,以“巴”划线,凡是支持巴
彦胡的人都必须重新进行思想站队,其中有10人被打成 “巴彦胡反革命复辟集团黑干将。”9
月至10月,先后在克尔台、南阳、新屯召开三次“对敌斗争”或“打击反革命阶级报复集团”
万人大会,有18人被逮捕判刑。10月19日,县革命委员会布署开展“斗批改”,请工农兵登上
政治舞台,老贫农进城。随后,克山、依安、拜泉县宣传队进驻本县,帮助搞 “斗批改”,5
月—12月,全县在清理阶级队伍和肃“二月逆流”中,共揪斗 1 120人。其中,以反复辟为名
揪斗“漏网走资派”229人,以反复旧为名罢免“老三位”(老支书、老大队长、老会计)331人。
全年在以上运动中自杀身亡或催残成病致死39人。
1969年4月,停止“忠”字化活动。9月,解除对陈有宝、那达的看管,杨文隆作为审干重
点对象继续被看管。10月 9日,黎光辉离任,谭延昭主持革命委员会工作。此时,群众组织已
不再发挥作用,工作秩序恢复正常。
1970年1月,开展“一打三反运动”。
1971年 5月22日,县召开落实政策大会,为克尔台万人大会中被打成“反革命报复集团”
的人和被打成“巴彦胡反革命复辟集团黑干将”的人平反。10月,全县从上到下开始批判林彪
叛党叛国的罪行。
1973年 7月末,“一打三反”进入扫尾阶段。全县共揭发各种经济案件1 788件,查实796
件,查否 858件,共查清1 654件。其中结案1 492件。揭发总金额92.6万元,已查证核实33.2
万元,缴回脏款11.2万元。查实参与贪污盗窃、投机倒把772人,其中贪污万元以上1人,贪污
5 000元以上1人。结案处理634人,其中给予行政处分77人,党内处分20人,判刑2人,强制劳
改2人,监督改造9人,免予处分524人。
1975年11月,在县直机关和基本路线教育点上进行“民主派就是走资派”的理论学习。
1976年5月至7月,举办“反击右倾翻案风”学习班,有许多人受到批判和揪斗。同期,部
份医生、教师到农村和农民“划等号”,农民进城当教师“搞对流”。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
集团,“文化大革命”结束。
“文化大革命”中,揪斗1 500人,错捕、错判176人,自杀身亡或摧残成病致死 (指揪斗
“走资派”、“清队”、“一打三反”等运动中)59人。
1979年,全面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
1984年,核查“文化大革命”中有打、砸、抢行为的“三种”人,发现有各种问题的71人,
其中被列为核查对象的26人。1985年,已结案24人,其中 7人构不成错误,17人定为犯有一般
性错误,其余2人的问题基本查清,个别情节需进一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