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整党整风
十四 整党整风
第一次整党
县(旗)直整党 此次整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巩固“三反”运动成果。
1952年 8月29日,县委在总结“三反”运动的同时,布署思想建设和整党工作。之后,县
委、旗政府领导和县(旗)直各单位领导进行民主补课,自我检查,群众帮助。到9月7日,已检
查出的主要问题有剥削行为和剥削思想、退坡还家思想和违法乱纪、官僚主义、单纯业务观点
等。县委选择15个剥削行为典型进行批判。9月8日以后。其它党员和干部进行自我检查。经过
分类排队,参加整党的820名党员和干部中,有直接剥削行为的57人,有间接剥削行为的100人,
合计 157人。其中,放债55人,雇工18人。投机倒把14人,其它70人。另外,不问政治、单纯
业务观点、雇佣观点的 261人,违反政策、打人骂人、工作失职、严重官僚主义的70人,不安
心工作、以功臣自居、闹地位、想退坡还家的261人。9 月12日,对以上错误开展批判。9月25
日,进行总结、鉴定和党员登记。10月初,县(旗)直整党结束。
在“三反”和整党中,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共23人。占县直党员总数(202人)11.4%。其中,
因贪污受处分的10人,因违反政策受处分的2人,因抗拒“三反”受处分的1人,清除阶级异己
分子2人。
农村整党 此次整党的目的是使广大党员明确农村经济发展方向。批判富农思想。走组织
起来的道路。
1952年10月初,县委成立整建党办公室。10月19日,开始培训农村整党试点干部。在九区
前新、中新、后新进行整党试点,县委整党工作队进驻。
整党共分三批:第一批六、七、八、九共四个区;第二批一、二、三、四、五共五个区;
第三批:尚未开展整党的村。每批分三段:第一段,宣传、调查、熟悉情况;第二段,讲课、
登记、鉴定、处理;第三段,民主检讨、改选党支部、召开人代会。
11月23日,召开全旗党员代表会议,进行整党动员,然后整党工作队进点,第一批整党开
始,1953年 2月末,整党结束。通过整党,揭露出党内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富农思想、剥削行为、
违法乱纪、丧失阶级立场、脱离群众、组织不纯等。有剥削行为的党员占党员总数的 30%,包
括雇工、放债、倒买倒卖、入股私商、开设碾磨坊等。在整党过程中,曾出现矫枉过正现象,
有人提出“三马一车就是富农”,造成部份党员抛售马匹,整党后期对此现象予以纠正。
第二次整党
整党整社 结合整社进行整党,目的是团结与组织群众办社,同一切妨碍破坏社会主义事
业的现象做斗争;纯洁党的组织,严肃党的纪律,健全党支部领导核心,提高党支部作用。
1955年11月,旗委成立整党办公室,举办农村支部骨干训练班,同时在敖林西伯区新兴村
进行整党试点。
整党分四段:第一段,了解和掌握社内、党内存在的实际问题;第二段,通过合作生产运
动,考验锻炼党员;第三段,党员鉴定,组织处理;第四段,党支部改选。
1955年12月初,第一次整党整社开始。到1956年2月,共有51个农村和街道党支部,1 100
名党员参加整党,占农村和街道党员总数的97.2%。通过对43个党支部,949名党员调查,不积
极带头入社的20人,变卖隐藏牲畜的6人,贪污盗窃的5人。消极怠工不参加劳动的21人,联合
中农排斥贫农的11人,强迫命令、徇私舞弊的 1人,争权夺利搞宗派活动的13人,只颐生产不
抓工作的16人。在整党过程中,对违纪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到3月中旬,在38个党支部,789名
党员中,开除党籍23人(阶级异己分子7人,包庇反革命的1人,贪污腐化的9人,坚持剥削行为
的6人),留党查看6人,警告7人,劝退9人,取消预备资格4人,等候处理的9人。
1957年末—1960年初,利用农闲季节,又进行三次整党整社,最后一次整党整社结合“反
右倾”进行。揭露出党内的主要问题有说“总路线是要命线”、“大跃进吹牛”、“人民公社
办早了、办糟了”和瞒产私分、拆散食堂等。1960年 3月末,组织处理结束。确定有问题党员
121人,其中构成违纪的71人。违纪党员中犯“右倾机会主义性质错误”的2人。“拒不执行党
委决议反党反领导”的7人,有资本主义思想行为的3人,严重“右倾”的24人,违反统购统销
政策的10人,有严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 7人,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18人。给于党内处分的44
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查看3人,撤销职务4人,严重警告18人,警告17人。
整党整风 整党整风开始以反“三风”即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主要内容,中
间转化为“反右”和“反右倾”为主要内容。
整党整风共分“反右”和“反右倾”两大阶段。“反右”阶段又分“鸣放”、“反右”、
“双反”、“总结”四个阶段。
1957年11月中旬,县委成立整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直机关、企业、学校和乡直
机关普遍开展整党整风运动。
1957年11月中旬—1958年 2月11日,为“大鸣大放”阶段。县委广泛发动党员和群众。利
用讨论发言、大字报等形式,毫无保留地发表意见,助党整风。县直机关、企业、学校共有1 042
人参加,其中党员380人,团员334人,群众328人。通过“大鸣大放”,共提出各种意见4.4万
条,其中7 000条属“右派言论”和错误意见,3.7万条属批评、建议性意见。对批评、建议性
意见。县委责成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处理。到5月末,已落实(改进)1.6万条。对于“右派”言论,
则做为确定“右派分子”的依据。“右派”言论即指“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实际上是以过
激的言辞对党的某项方针、政策(合作化运动、干部政策、民族政策等)和上级领导提出指责、
批评、或建议性的意见。
1958年2月12日—3月15日,为“反右”阶段,整党整风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为主转为解决
敌我矛盾为主。通过鸣放和辩论,全县共确定“右派分子”55人和一些严重“右倾”、坏分子
等。6月,县委做出对“右派分子”处理意见,开除公职、劳动教养2人,下放农村、监督劳动
19人,留用查看、降低待遇18人,撤销职务8人,降职降级3人,交肃反办处理4人,免予处分1
人。根据言论划分,在鸣放阶段,左派占26.5%,中间派占64.90(中左19.7%。中中24.52.中右
20.7%),“右派”占8.6%。“反右”结束时,左派占54.56%,中间派占41.02Z (中左14.24%中
中15.9%,中右11.09%),“右派”占4.41%。
1958年3月10日—7月末,为“双反”阶段。“双反”即反浪费、反保守。同时反“三风五
气”。“三风”即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五气”即官气、骄气、娇气、阔气、暮
气。“双反”运动首先从工业、财贸系统开展,5 月13日全县铺开。参加“双反”运动的职工
共2 334人,提出各种意见12.1万条。其中,浪费2.1万条,保守1.3万条,官僚主义8 000条,
主观主义1万条,宗派主义1 000条,官气2 000条,阔气2 000条,暮气3 000条,骄气2 000条。
娇气2 000条,其他 5.7万条。揭发损失浪费金额169.8万元。通过整理核定,应落实(改进)意
见4.1万件,已落实3.2万件。
1958年8月初—1959年2月末,为“论虚”、“谈心”、“交心”、总结阶段。“论虚”即
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方针,认清“红”与“专”的关系,用政治统帅一切;“交心”、总结阶
段,即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及思想转变情况。1958年 9月末,从“论虚”转入谈心、交心
阶段。11月,大挖右倾保守思想, “人人照镜子、个个插红旗、 人人思想见面、互相送礼”
(批评与自我批评)。12月,进入总结、验收阶段。1959年2月末结束。
在“反右”过程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和干部224人,受到批判的党员和干部146
人。
1959年10月—1960年3月末,为“反右倾”阶段。
“反右倾”整党整风共分二批:第一批为县直机关、企业、学校及乡党委委员;第二批为
乡直机关其余人员。每批分三段:第一段。联系实际、敞开思想、向党交心;第二阶段,辩论
和重点批判;第三阶段,鉴定、处理、整改、总结。
1959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开展“反右倾”整党整风。第一批共有901
名党员和干部参加,其中党员451人,团员 250人,群众200人。到11月中旬,据整党整风办掌
握,在第一阶段发现有“右倾机会主义”思想或认识模糊、动摇消极的 395人。其中,“反对
党的领导、攻击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16人(属批判斗争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认识动摇不定即“严重右倾分子”48人(属帮助对象),有“右倾情绪”的239人。395人中,
部(局)长10人,乡党委书记19人,股长以下干部 366人。“右倾”言论有:“大跃进吹牛、脱
离实际”、“人民公社没有优越性,办早了,倒退了”、“实行统购统销后,东西缺乏,群众
不满意”、“县委不民主”、“大搞群众运动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等等。12月,第一批整
党转段,第二批整党开始。县直机关等突出解决两条道路和两条路线斗争问题,农村突出解决
为富裕中农辩护、多分配、少积累、分散主义、解散食堂等问题。1960年3月4日,转入第三阶
段。3 月末,整党结束。“反右倾”整党整风运动中,共批判、斗争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
人,其中,“右倾机会主义分子”3人,“严重右倾” 4人,“反党反领导”4人,严重资产阶
级个人主义1人,坏分子1人。
1960年,经过复查甄别,对在“反右”中受到错误处分和批判的44人全部平反,82人部份
平反。1979年,对62名“右派”(包括迁入本县的)和132名“中右”全部平反。
第三次整党
此次整党基本上在农村进行,其目的是推进“斗、批、改”和巩固“斗、批、改”的成果。
整党分三批:第一批,1969年 7月16日—11月25日,他拉哈公社、烟筒屯公社和连环湖渔
场、野生饲养场;第二批,1969年12月9日—1970年9月末,除第一批以外的公社。第三批,1971
年 6—10月。各国营场。每批分三段:第一段,落实党的“九大”精神,摸清底数,即整党建
党条件、党内两条路线斗争表现、领导成员中经济不清问题等;第二段,开展以整党建党为重
点的“斗、批、改”,即整党动员、思想整顿、建立党支部、“吐故纳新”,同时进行整团建
团和“一打三反”;第三段,政治建队,整章建制。
此次整党,从农村社队抽调贫下中农(社员)组成贫宣队参加整党工作,最多时(第二批)达
120人。全县共抽调宣传队员(整党工作队员)642人,其中党员266人。
第四次整党
此次整党目的是解决好干劲、作风和团结问题,清除“四人帮”(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影响。
树立继续革命、大干快上的雄心壮志。
原计划分三批进行,整党试点后,党中央再无整党布署,因而停止。
整党步骤:第一段,学习党中央文件,批判“四人帮”;第二段,揭摆矛盾;第三段,解
剖大事例;第四段,解剖世界观;第五段,制定整改措施。
1977年4月19日—6月 2日,县委和巴彦查干公社党委抽调11名党员干部组成工作组,在巴
彦查干公社建新大队进行整党整风试点。
1977年3、5、8三个月和1978年1、2两个月,县直机关进行四次间断性的整党整风。
第五次次整党
此次整党目的是增强共产主义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消除“文化大革命”
遗风,纠正不正之风等。
整党分三批,第一批为县直单位。于1985年以前进行,其余二批于1986年以后进行。每批
分三段:第一段,系统学习和边整边改;第二段,对照检查集中整改;第三段,组织处理和党
员登记。
1985年 3月12日,县委成立整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直单位分七大系统,分别成立
相应的机构。3月20日。整党动员。3月25日。举办第一批整党工作骨干训练班,培训各级整党
办成员、整党联络员208人。7月10日,第一批整党正式开始。参加整党的县直单位共81个,党
员1 086人。到12月10日,第一段工作结束。主要进行四项工作:1、进行党性教育,否定“文
化大革命” 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教育;2、纠正不正之风;3、查处经济案件;4、清理局(科)
级干部购建住房问题。在纠正不正之风中,共清退违纪金额21.5万元。其中“小红包”(贿赂)
2 000元,浮动工资5 000元,公款购制服装 2.9万元,补贴4 000元,滥涨价7.8万元,陪客就
餐1 000元,奖金5.4万元,其他4.2万元。在查处经济案件中,县于8月份成立清查领导小组,
抽调 150人对55个经济独立核算单位进行“五清”,共清出滥发实物和补贴、请客送礼、私设
“小金库”、挪占经费、基建“包帐”等16个方面的问题,总金额达90.5万元,应收回30.2万
元,已收回16万元。从中发现20条经济案件线索,已查清14件,转出3件,查清待结3件。对严
重违纪的党员进行公开处理。在清房中,共查出局(科)级干部乱拉资金,超标准、超资金购建
住房的有46人。其中确属违纪的37人,共超面积415平方米,超资金 3万余元。县委提出7条具
体处理办法,对在购房中以权谋私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