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政区划第一节 杜尔伯特旗 清末,行政区划为七个努图克(或称为族)即:
三努图克,辖4个村屯。
四努图克,辖6个村屯。
七努图克,辖5个村屯。
十努图克,辖2个村屯。
十一努图克,辖2个村屯。
四十努图克,辖13个村屯。
拉哈努图克,辖1个村屯。
民国期间,旗札萨克将旗划分为8个族。伪满康德元年(1934),8个族共辖114个屯。
伪满康德7年(1940)5月,撤销泰康县,将其行政辖区全部并入杜尔伯特旗。
伪满康德8年,杜尔伯特旗辖7村7保,共59甲。
七村名表:
泰康村,所辖五甲:正阳北屯甲、正阳南屯甲、下坎屯甲、中道屯甲、喇嘛甸子甲。
丰北村,所辖四甲:长发屯甲、山湾屯甲、姜家围子甲、他拉红甲。
兴农村,所辖四甲:兴隆泉甲、常家围子甲、谷家围子甲、扁担岗甲。
丰南村,所辖四甲:腰地房子甲、后河西甲、大老卜格甲、小老卜格甲。
永年村,所辖四甲:中易屯甲、永南屯甲、西官地甲南地房子甲。
泰和村,所辖三甲:多耐屯甲、泰南屯甲、和南屯甲。
时雨村,所辖三甲:中央屯甲、交通屯甲、九合屯甲。
七保名表:
王府保。所辖五甲:王府屯甲、公屯甲、巴彦他拉甲、庙西屯甲、十五岗子甲。
前排排保,所辖四甲:前排排甲、大排排甲、唐营子甲、东哈布气甲。
布拉和保,所辖四甲:布拉和甲、六家子甲、五棵树甲、王家地房子甲。
东吐莫保,所辖六甲:东吐莫甲、太平郎吐甲、后胡吉吐莫甲、好田格勒甲、九扇门甲、巴哈西伯甲。
哈布塔保,所辖四甲:官屯甲、哈布塔嘎甲、小烟筒屯甲、前五代甲。
好尔陶保,所辖四甲:三面井甲、西湖尔吐甲、杏树岗甲、好尔陶甲。
后新屯保。所辖五甲:后新屯甲、中新屯甲、前新屯甲、恒吉屯甲、两棵树甲。
1946年2月,杜尔伯特旗与泰康县分设。6月,林甸县新发区划入泰康县,时雨村 (包括九
合村)划给龙东县。8月,杜尔伯特旗与泰康县合并,成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全旗行政区划分
为七个努图克和七个区,即:王府努图克、东吐莫努图克、哈布塔努图克、好尔陶努图克、布
拉和努图克、小排排努图克、后新努图克和泰康区、丰北区、新发区、喇嘛甸区、他拉哈区、
兴农区、丰南区。
1947年 1月,丰南区和后新努图克、布拉和努图克(包括布拉和、前六家子、小庙子屯)划
给郭尔罗斯后旗,兴农区(常家围子)划给肇州县。同月, 统一调整全旗行政区划,共划分为9
个区,即:泰康区(喇嘛甸子并入改名为村)、丰北区、新发区、哈布塔区、白音诺勒区 (从丰
北、东吐莫两区划出)、好尔陶区、东吐莫区、王府区、他拉哈区 (小排排努图克并入)。10月,
新屯区(原后新努图克)从郭尔罗斯后旗划回,全旗共10个区。
1948年7月,全旗各区名称改为数字排列,即:第一区(泰康)、第二区(丰北)、第三区(新
发)、第四区(哈布塔)、第五区(白音诺勒)、第六区(好尔陶)、第七区(东吐莫)、第八区(王府)、
第九区(他拉哈)、第十区(新屯)。
1949年11月,第三区(新发)划归林甸县,全旗尚有 9个区,名称排列是:第一区(泰康)、
第二区(丰北)、第三区(哈布塔)、第四区(白音诺勒)、第五区(好尔陶)、第六区(东吐莫)、第
七区(王府)、第八区(他拉哈)、第九区(新屯)。
1950年1月,第一区改为城区。
1954年 3月,撤销第五区,建立敖林西伯蒙古族自治区;撤销第六区,建立东吐莫蒙古族
自治区。9月,九合村从龙江县划回,并入第四区。
1955年 5月,撤销城区,设立泰康镇。其它各区改为以地名称谓,即:第二区为五面井区,
第三区为烟筒屯区,第四区为白音诺勒区,第五区、第六区不变,第七区为胜利区。第八区为
他拉哈区,第九区为新屯区。9月,胜利区改为巴彦查干区。
1956年3月,新发区从林甸县划回。4月,布拉和、前六家子屯从郭尔罗斯后旗划回,并入
他拉哈区。5月,全旗实行并区划乡,将原1个镇8个区划为 2个镇、5个区、21个乡。隶属关系
如下:
泰康镇,辖东、南、西、北四个街。
喇嘛甸镇。
新发区,辖克尔台、烟筒屯、广胜、新发四个乡。
白音诺勒区,辖哈布塔、他拉红、白音诺勒三个乡。
敖林西伯蒙古族自治区,辖敖林西伯、新兴两个乡。
东吐莫蒙古族自治区,辖巴彦查干、团结、东吐莫、好田格勒四个乡。
他拉哈区,辖兴隆、新屯、翻身、他拉哈、兴安、布拉和六个乡。
一心乡、民主乡暂属县直辖。
1956年11月,撤销区的编制,改设9个中心乡,分别管辖12个一般乡。
一心中心乡,辖民主乡。
克尔台中心乡,辖哈布塔乡。
广胜中心乡,辖烟筒屯乡、新发乡。
白音诺勒中心乡,辖他拉红乡。
敖林西伯中心乡,辖新兴乡。
东吐莫中心乡,辖好田格勒乡。
团结中心乡,辖巴彦查干乡。
他拉哈中心乡,辖兴安乡、布拉和乡。
新屯中心乡,辖翻身乡、兴隆乡。
泰康镇、喇嘛甸子镇建制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