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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城

第四章 城镇乡村

第一节 县城



  泰康镇是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县城。位于县东北部,西与克尔台乡、北与烟筒屯镇接壤,
东与对山奶牛场、南与一心乡毗邻。地理座标位于东经124°26′30″和北纬46°52′。

  城区地势平坦,东北略高,西南较低。平均海拔 152.8米。占地总面积82平方公里,土地
使用总面积12.3万亩。其中耕地4.3万亩,林地4 000亩,牧地5.4万亩,水域1万亩,建设用地
1.2万亩,其它用地95亩。县城西有天然泡沼,俗称西泡子, 后人工引入乌裕尔河水,使其水
面扩大,改称天湖。盛水期水面达2.2万亩,水深130厘米,产鱼虾。可泛舟、游泳,风光秀丽。

  城镇总户数12 056户,总人口45 766人。其中男23 190人,女22 576人;农业人口11 050
人,非农业人口34 716人。

  县城街区东西5条路,南北8条街。总面积17.3平方公里。滨洲铁路从城区穿越,设有泰康
车站。大庆至齐齐哈尔市的地方公路从县城中心街区通过。城东有长达55公里的林甸县到泰康
的林泰公路,城西有长达 127.6公里的泰康镇到一棵树的泰一公路。形成纵横交错,四通八达
的交通网络。

  泰康镇原名小蒿子。清咸丰年间,汉族人移入垦荒,只见遍野黄蒿,即以小蒿子命名此地。
原屯落中心位于今天湖南畔,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中东铁路在此设小蒿子站后,逐渐东移。
民国 3年(1914),小蒿子隶属林甸设治局。民国16年,泰康设治局成立,局公署暂驻小蒿子。
民国18年,小蒿子划归泰康设治局。伪满大同 2年(1933),泰康设治局改为泰康县,县公署驻
小蒿子。伪满康德元年(1934),县城四周开挖围壕,安设四门,并张布铁丝网。城内居民 819
户,3 854人。居民中商户85户,开设食杂店、旅店、药铺、木铺、皮铺等。伪满康德2年,小
蒿子改名泰康。伪满康德 8年,由于日伪统治者施行经济统制,垄断民用的各种主要生活物资,
设有专营、统配的各种组合和专卖所,致使一些传统的手工业作坊和店铺商号日趋败落、萧条,
处于倒闭状态。

  1945年,城区面积 2.5平方公里。街区呈田字型,辟有正阳街、新康街、崇德街、新安街、
共春街、中道街及迎春里。道路均为土路,春季尘土飞扬,夏季坑洼不平,个别路段积水。除
旗公署建有砖瓦房和少数商户建有砖土结构房舍外,其余均为土木结构的房屋。

  1946年,人民政权建立后,县(旗)委、县(旗)政府组织城镇干部、工人、学生和居民群众
平整街道,植树造林,美化环境,县城面貌日新月异。尤其1980年以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
视城区建设,主要街道全部铺上渣油路面,中心路、府前路楼房林立,一、二、三、四道街房
屋基本砖瓦化。街道两侧,栽花种草,绿树成荫,并建有街心花园。繁华街道人行路铺有水泥
步道板,主要十字路口设有交通指挥岗。环卫、照明、供水、通讯等城市功能基本具备。

  昔日设备落后,技术低下的手工作坊,已被机械化、半机械化的工厂所取代。现有机械、
建材、乳品、毛纺、皮革、造纸、印刷、酿酒、粮油加工、农机具制造、服装制作、塑料加工、
家具生产等工业企业56户。其中国有企业19户,集体企业37户。基本形成以轻纺和食品加工工
业为主体的工业体系。

  市场繁荣,购销两旺。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建材、医药器械、燃料木材、生产资料、粮
油食品、烟酒茶糖、副食日杂等80家各种专业与综合性商店以及饭店、旅店、理发店、综合修
理行业齐全。国有商业企业48家,集体商业302家,私人商户449家。县城东、西、南、北分别
建有农贸市场和一个综合市场。

  农业以种植蔬菜为主,年产蔬菜1 400万公斤。牧业以养奶牛为主。1985年有大牧畜4 051
头(匹),其中黄牛 381头,奶牛2 040头,马902匹,驴722头,骡 6匹。大牧畜中役畜1 590头
(匹)。生猪1 727头,羊2 970只,禽3万只。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235台,4 136马力。

  文化教育事业迅速发展。文化基础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网络基本形成。 全镇有普通中学9
所,小学14所,其中,蒙古族中、小学各 1所。电视大学、县委党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
农业技术学校、卫生学校、农业机械学校各 1所。以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为龙头的商业、供销、
建设、粮食等职工学校和办学场所也蓬勃兴起。电视转播塔矗立在县城中心,电影院、剧院、
工人文化宫、文化馆、博物馆、新华书店分布城区各处。并且建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
保健站、卫生防疫站、镇卫生院等卫生医疗机构。如今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成为百业
振兴、经济繁荣、社会安定的草原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