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省属牧农场
第四节 省属牧农场
绿色草原牧场 位于县中部,距县城南50公里。1956年建场时为县社马场。1957年改为敖
林西伯牧场,隶属省商业厅。1960年改为绿色草原牧场,隶属省农垦厅。1968年至1971年期间
下放给县。1972年隶属省农垦总局。1985年,土地使用总面积61.1万亩。其中,牧地47.1万亩,
耕地6.6万亩,林地3.9万亩,苇地5 999亩,水域2.2万亩,果园340亩,建设用地6 482亩。总
户数1 084户,总人口5 171人。其中,男2 655人,女 2 516人。场有职工1 815人。下辖12个
分场,1个科研站,1个林场。建有乳品厂、制砖厂、修配厂、综合加工厂。有中学 2所,小学
14所。职工医院、供销社、储蓄所、邮电代办所各1所。有黄牛1 579头,奶牛394头,马538匹,
猪1 300头,细毛羊3 788只,家禽1.3万只。年产牛奶900吨,羊毛30吨,禽蛋32.5吨,肉牛250
头,肉羊500只,肉猪80头。
大山种羊场 位于县北部,距县城西75公里。1960年建场为轻型马场第四分场,隶属省农
垦厅。1966年改名大山马场,隶属省畜牧局。1968年下放给县。1972年再次隶属省畜牧局,改
名大山种畜场。1980年改名大山种羊场。1985年,土地使用总面积19.7万亩。其中牧地12.1万
亩,耕地4.7万亩,林地1.2万亩,水域1.2万亩,建设用地4 702亩。总户数920户,总人口4 203
人。其中,男2 127人,女2 076人。场有职工1 171 人。下辖10个分场,建有修配厂、制砖厂、
工副业加工厂。有中学校、小学校、卫生院、供销社、储蓄所各1所。有细毛羊2 511只,马225
匹,奶牛195头,猪700头,禽9 160只。年产牛奶45吨,羊毛12.3吨。禽蛋50.1吨,肉羊200只,
肉猪200头。
野牲饲养场 位于县北部,距县城西18.5公里。1958年建场,隶属省外贸局。1968年下放
县。1972年隶属嫩江行署外贸局。1980年隶属省外贸局。1985年,土地使用总面积 1.1万亩。
其中,牧地8 049亩,耕地1 279亩,林地70亩,水域506亩,建设用地751亩。总户数89户,总
人口319人。其中,男169人,女150人。场有职工147人。有小学校、卫生所各1处。有水貂3 055
只,貉1 600只,狐80只。产出种貂2 322只,貂皮4 754张。输出种貂4 000只。
省革志劳改场分场 又名革志劳改场病监大队,位于县南部,距县城西南 116公里。1970
年建场。1985年,拥有耕地3 000亩,水面1 500亩,汽车2台,胶轮拖拉机4台。场有管理人员
和管教人员30余人。平时看押劳改人员100余人,农忙季节看押劳改人员300余人。生产以种植
业为主,兼营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