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文化生活

第二节 文化生活




  民国、伪满时期,劳动人民平时忙于谋生,无暇追求精神享受。官府根本不关心人民群众
的文化生活,文化机构等于虚设,文化设施始终空白,人民群众只能在年节、庙会之际去旁观
秧歌、二人转、跳鬼、诵经等民间文艺、宗教活动。人民群众中 95%是文盲,读书、看报只能
是官绅们的事。

  1947年后,党和政府结合政治运动开展一系列文艺活动,人民群众从旁观者进入角色,成
为文化生活的主人。党和政府大办教育,开展广泛的扫盲活动,人民群众对报刊书籍产生兴趣,
把读书看报当做生活的具体内容。县、乡组建文化馆、文化站、剧团、电影队,以丰富人民文
化生活。以后,陆续建立图书馆、书店、博物馆、影剧院、文化宫、广播站、电视塔等文化机
构和设施。同时,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歌咏比赛、秧歌比赛、文艺汇演、书法及绘画比赛和开展
业余文学创作等,使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

  1985年,人民日常文化生活内容主要有听广播、看电视、读书报、看电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