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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四篇 农业

第一章 畜牧业

第一节 机构




  1954年3月,农业科内设畜牧站,职工7人。4月,旗内有5个区设农牧站或畜牧站,职工19
人。小林科设民办公助种马配种站1处。

  1958年 5月,畜牧站与土产品采购站合并成立畜牧生产服务总站,隶属县人委,兼管牲畜
交易业务。9 月,畜牧生产服务总站改称畜牧局。同年,全县社、区、队建兽医所(室)20处,
防治人员39人。并办配种站86处,其中半数虚设,不久陆续解体。1959年 4月,畜牧局改称畜
牧科。1961年 5月,畜牧科改称畜牧局。11月,各公社设畜牧助理1—2人。1962年10月,畜牧
局下设草原管理站和家畜防疫队。家畜防疫队后改称家畜防疫站。1967年 4月,撤销畜牧局,
具体业务由县革命委员会农林组负责。1968年,全县兽医所(室)增至80个,防治人员 174人。
10月,成立畜牧革命委员会。1969年10月,撤销畜牧革命委员会,改设畜牧组。隶属县革命委
员会农业委员会。1970年10月,畜牧组改称畜牧站,隶属县革委会农业组。1972年11月,畜牧
站改称畜牧科。1973年12月,畜牧科下设畜禽繁育站。1974年实行冷冻精配种,各社、队配种
站相继重建。1976年10月,各公社专设畜牧站,每站定编 3人,共30人。1983年,各公社设草
原管理站。1984年,村级兽医室、配种站点已全部为私人承包或私人所有。1985年 6月,畜牧
科改称畜牧局,编制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 2人。下设畜牧总站、畜禽繁育站、草原管理
站、家畜防疫站、兽医院,站院编制共45人。11个乡镇畜牧站,编制34人;乡镇草原管理站,
编制18人;兽医所(室)148个,148人;配种站(点) 125个,125人。畜牧系统共有科技人员120
人。其中,畜牧师 9人,兽医师11人,助理畜牧师18人,助理兽医师42人,畜牧技术员13人,
兽医技术员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