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养殖业 县内养殖业以家畜、家禽为主。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养殖业项目和
产量逐年增加,并成为城乡家庭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
一 养猪
“蒙旗地开放”前,生猪饲养量极少。“蒙旗地开放”后,随着汉族的大量迁入与种植业
的兴起,生猪饲养量逐年增加,多以自食为主。民国8年(1919),生猪存栏7 000头。民国18年
(1929),泰康设治局曾向苏联出口生猪达1 000头。
1949年,养猪生产发展很快,当年达 2万头。1951年,国家对养猪生产实行“派养派购和
统一收购”政策,规定农村平均每垧地向国家交售一头商品猪。为鼓励城乡家庭和国营、集体
单位养猪积极性,1957年国家提出“私有私养公助,发展养猪生产”的方针,并提高收购价格
3.21%。在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下,全县生猪存栏增至2.14万头,比1955年增长8.68%。1958年
公社化初期,农村家庭饲养的种猪和部分肉猪平调收归集体所有,大办集体养猪场,实行“公
养私养并举,以公养为主”的生产方针。1961年,在纠正“一平二调”处理退赔工作中,县内
将平调的家畜退还社员饲养,并提出恢复“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方针。由于农作物
连年减产,饲料匮乏,生猪存栏降至 1.4万头。1962年,县人委下发《关于收购生猪奖售饲料
粮问题的通知》,规定每收购1.5斤生猪(以毛斤计算),奖售给饲料粮1斤,并按收购值予以20%
的工业品奖售。同时规定对公社、国营场集体派购生猪购七留三,对社员家庭派购生猪购留各
半,超售加价 10%。由于措施得力,加之农业丰收,生猪存栏略有回升。1967年,全县生猪存
栏增至4.2万头,其中家庭养殖3.4万头,占总存栏数的 81%。1972年,在“大养特养其猪”政
策推动下,全县生猪存栏增至5.9万头,1976年升至6.76万头,商品率为41%。1979年,继续贯
彻生猪派购政策,实行集体和社员养猪,由收购站与生产队、生产队与社员签订生猪购销合同,
保证当年兑现。社员每交售一头商品猪,除国家予以奖售粮、布票外,可根据生产队土地情况,
拨给3—5分饲料地,由社员自行耕种。对每超交一头者,按本生产队主要农作物平均单产数补
售给3—5分地的粮食。对不能完成交售任务者,每头生猪按本生产队主要农作物平均亩产数,
从当年口粮中扣回3—5分地的粮食。因猪死亡等原因未能兑现者,饲料地生产队收回。社员自
食生猪不拨给饲料地。对集体和社员个人生猪派购仍按购七留三、购留各半的规定执行。由于
受粮食价格上涨因素影响,而猪肉价格略低,脂肉销路不畅,因此,生猪存栏数量有所下降。
1983年,继续贯彻生猪派购、奖售和划给饲料地政策,国家每年向农村每个农业户 (忌猪民族
和五保户除外) 派购一头商品猪,其产购合同一定三年不变。同年,出现养猪专业户和重点户。
1985年,全县生猪存栏增至4.4万头,商品率为52%。
历年生猪存栏、出售、自食情况表
1949—1985 单位:头
二 养兔
本县历来有养兔习惯,主要以家庭饲养为主,多自食自用,仅有少量商品性经营。1958年,
县内各公社相继建立养兔场,兔存栏3 000只,到1960年猛增到8 000只。由于兔毛、兔肉销路
不畅,各社办兔场普遍亏损。1962年,在经济整顿中,兔场纷纷解体。1963年,全县兔存栏1 800
只。以后仅有城乡家庭零星饲养。1979年,兔毛在国际市场走俏。1980年,县内掀起饲养比利
时种兔热。养兔户多集中于泰康镇和野牲饲养场,饲养种兔主要目的是通过高价外售种兔 (仔
兔)赚钱。年末,兔存栏5 000只。1982年,受外贸出口影响。养兔生产趋于冷落,年末存栏下
降至2 200只。到1985年,县内只有零星家庭养兔。
三 养禽
县内家禽养殖同家畜养殖一样,随着“蒙旗地开放”后种植业兴起逐年增多。家禽种类有
鸡、鸭、鹅 3种,长期沿用传统饲养方法,建有简易禽窝、禽架,常年散放散养。农户常用蛋、
禽换取油、盐、茶、火柴等日用品,资助家庭生活。伪满康德3年(1936),泰康县家禽存栏8 200
只。其中鸡7 500只,鹅131只,鸭599只。伪满康德 8年,杜尔伯特旗家禽存栏2.2万只。1947
年,经过土地改革,农民群众分得土地,农业连年丰收,家禽存栏量逐年上升。1953—1955年,
全旗仅鸡蛋产量就达 545.4万公斤,其中调运出34.1万公斤。1959—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
粮食歉收而又被高征购,人们大量宰杀家禽以渡粮荒。1962年,县人委颁布《关于农副产品奖
售办法》,规定家禽按收购值付给50%的综合奖售券,每收购1市斤鲜蛋奖售平价食糖或块糖0.5
市斤,或接收购值付给 50%的综合奖售券。这一时期农业生产发展很快,粮食增多,为家禽养
殖提供物质条件。1983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储存量日益增多,家禽养殖由散养
逐步向专业发展,出现养禽“重点户”和“专业户”。随着科学养禽水平的提高,城镇和农村
养禽“重点户”、“专业户”基本实现笼养。由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家禽养殖量的增
大,农户赖以用禽蛋换取生活用品的减少,宰杀自食的增多。据在胡吉吐莫马场(远水区)、敖
林西伯三面井(牧区)、白音诺勒(近水区)作户均养禽抽样调查:1982年,户均家禽存栏7.16只,
其中鸡占 98%,鸭占2%;1983年户均家禽存栏14.24只,其中鸡占93%,鸭占5%,鹅占2%。1985
年,全县家禽存栏40.5万只,户均21.25只。其中鸡占 80%,鸭占19%,鹅占1%。鸡、鸭、鹅养
殖比例近水区10:4:1;牧区15:7:0;远水区18:1:0.8。
四 养貉狐
1983年前,只有县野牲饲养场养貉,品种为乌苏里貉。同年,国际市场貉皮走俏,价格上
涨。1984年,县内爆发养貉热,养貉户多为职工家庭,集中于泰康镇、野牲饲养场、连环湖渔
场三处。仅泰康镇养貉户就达250户,年末貉存栏3 200只。养貉主要目的是通过高价出售种貉
(貉仔)赚钱。1985年,貉疫病流行,全县貉损失很大,使刚刚兴起的养貉热一度趋于冷落,年
末貉存栏基本与1984年持平。同年,泰康镇内有12户居民从野牲饲养场等地引入蓝狐。年末,
蓝狐存栏52只。
五 养蜂
伪满时期,县内就已出现养蜂业,大排排养蜂数量最多。1949年,全县养蜂84箱,年产蜂
蜜 850公斤。蜜源植物主要是葵花、养麦等。1958年,国营农、林、牧场和部分公社建立规模
不等的养蜂场(队)。年产蜂蜜 2 000斤,后因蜂蜜销路不畅和农业欠收,更解决不了蜜蜂越冬
问题,大部分停办。1962年,发放专项贷款,鼓励农民从事养蜂生产。1976年,全县蜜蜂储存
量增至216箱,产蜂蜜1.9万斤。1977年,养蜂业列入副业生产重点项目。由于受生产经营方式
限制,养蜂业处于停滞状态。1980年,江苏、浙江蜂农陆续进入本县放养蜂,到1985年,累计
生产蜂蜜5 700公斤。
六 养蚕
县内养蚕业始予1958年,集体和个人都有饲养。品种有柞蚕、桑蚕和蓖麻蚕。按生产季节
又分为早春蚕、晚春蚕、二化一夜蚕和秋蚕。主要生产区分布:柞蚕、桑蚕多产于四家林场、
新店林场、泰康镇;蓖麻蚕多产于烟筒屯、克尔台。1965年,全县共栽桑 950亩,生产晚春蚕
44张,秋蚕2张,计600公斤。1973年,因经济效益低,养蚕业逐渐衰落。
水貂、麝鼠等养殖业,由于饲养技术复杂难度较大,所以发展缓慢,数量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