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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六章 水利

第一节 机构



  1956年1月,设立水利科,行政干部、技术干部各5人。12月,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管理局下
放给本县,充实到县水利队伍中16人,其中技术干部10人,行政干部、工人各3人。1959年4月,
县委、县政府根据压缩机构,精简人员的精神,撤销水利、农林科,设立农林水利局。省下达
水利编制16人,其中水土保持2人,堤防管理 4人,勘测设计5人。下设打井队,勘测队、水电
排灌站、气候水文站。1963年,增设堤防管理站,定编 5人。1965年,水利从农业科分设出来。
同年,在一心、克尔台、他拉哈 3公社配备水利助理。1967年,水利合并到农林组,各公社配
备水利助理1人。1970年,恢复水利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 3人,技术干部陆续调归水利。水
利科下设机构有钻井队、乌双管理站、水泥管厂。1976年,定编24人。设科长1人,副科长2人,
助理工程师9人,技术员7人,其中做水保工作的 2人,勘测设计的8人,堤防管理4人。1978年,
水利

  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4人,内设人秘股、农田水利股、计财股、勘测设计队、堤防站。1980
年,各公社成立水利工作站,除国家定编 1名站长外,还配备1名亦工亦农的站员。1984年2月,
水利科改称水利局,定编25人,其中行政干部 9人,技术干部16人。1985年,水利局定编17人,
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内设人秘股、计财股,农田水利股、水保站、河道站、水利站。各乡
(镇)设有水利工作站。全局共有工程师 5人,助理工程师6人,技术员6人。水利局下辖企事业
有:机械化钻井队、排灌设备物资公司,青年渔场、物资商店、招待所、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