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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机作业

第四节 农机作业



  一 机械耕种

  农业生产传统耕作制是使用三角铧木犁和耧耙,进行扣种、耲种交替垄作栽培方法,只能
在原垄基础上,垄沟与垄台之间互换位置翻来复去,对土壤耕翻深度仅有12—13厘米,并在垄
底下形成三角形波浪式紧硬犁底层。耕作层浅,造成农作物生育、防旱能力下降,限制农作物
单产量的提高。1952年,本县开始使用铧式犁进行机械翻耕,对黑质河套地土壤耕翻深度18—
20厘米,对砂质地耕翻深度16—18厘米,打破固有耕作法所形成的三角犁波浪式生格子,改善
耕层土壤结构,增强土壤通透性,促进养分有效化。机械翻耕法的推行,促进新旧耕法相互渗
透,形成机械“翻后种”新耕作形式。1957年,农业技术推广站在他拉哈、巴彦查干等地试验
推广“翻后种”法。“翻后种”法改浅耕为深耕,地暄土肥,为农作物扎根、吸水、吸肥创造
了条件。使用机械作业效率高,进度快,有利于争时抢墒,适期早播;有利于抓苗保苗。在机
翻地上起垄种或平播,先平后垄,春季能减少水份蒸发,后期逐渐成垄有利于排水,更适于本
县春旱秋涝自然特点。“翻后种”经过多年试验推广也暴露出很多缺点,拖拉机进地次数多,
翻一遍、耙两遍,耢地起垄。播种前进地4—5次,采用铧式犁长期进行同一深度耕作,又形成
新的犁底层。1975年,试验推广“深松耕”法,比省内其他县晚3—5年,原因是县内大部分砂
质地表土层浅,如果深松、深耕底肥跟不上,将造成土质贫瘠。1978年,在全县推广普及。机
械深松耕法比平翻耕法具有明显优越性,把耕层由18—20厘米增至25—30厘米,打破平翻形成
的犁底层。经调查测定,0—40厘米土层内根系。深松后比深松前单株根重增加37.5%,一般农
作物可增产10— 20%,块根作物增产幅度更大。深松后土壤容重明显降低,土壤大孔隙度增大
13.5%,毛管孔隙减少5.6%。改善土壤物理性状。机械深松耕, 既可以常年均衡耕作,也可以
在整地时深松,调节缓和秋收秋耕劳畜力紧张状态。通过推广应用深松耕法,减少机械作业程
序,提高作业效率,降低了作业成本。1978年统计,应用深松耕法每亩地节省机耕费1.05元。
油耗0.5公斤,小麦增产13—15%,玉米增产15—20%,高梁增产9.3—10%,谷子增产 8—10%,
大豆增产15%。

  二 机械利用

  推行农业机械化初期,拖拉机作业项目较少。1950—1958年,每台拖拉机年作业标准3 000
亩。1959年,每台拖拉机年作业标准7 000亩,每马力负担耕地11.7亩。

  1985年。农机具工作量 15.34万亩,每马力负担耕地18.9亩。这一时期小型拖拉机和运输、
加工等非田间作业量上升,农田作业机械利用效率下降。全县小型拖拉机工作量 7.7万亩,占
农业机械总工作量50%以上。小型拖拉机按马力计算,仅占机械总动力35%以下。小型拖拉机利
用率高于大中型拖拉机。

  三 作业成本

  1957年,国家办拖拉机站时期,作业成本由六项费用构成:即油料费、修理费、生产人员
工资、管理费、折旧提成、大修理提成。每标准亩作业成本1.44元,其中油料费 0.433元,占
30%;修理费0.441元,占31%;工资0.452元。占31%;管理费0.116元,占8%。1958年,国营农
业机械下放社队经营,驾驶员随车下放挣工分。作业成本中生产人员工资扣除,作业成本构成
的六项费用降至五项。1961—1962年,由于放松经营管理,农业机械损坏严重,效率降低,作
业成本升至2.00元。1963年,大修理费用划出,单列为大修基金,增加生产人员工资,作业成
本降至1.69元,其中油料费0.50元,占30%;修理费0.23元,占14%;生产人员工资0.29元,占
17%;管理费0.21元,占12%;折旧提存0.19元,占11%;大修基金提存0.27元,占16%。1965年,
亩作业成本1.08元。1968年,农业机械再次下放社队经营,五项作业成本降至0.60—0.75元。
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机械经营权发生变化,农机作业费用仅有油料
费和修理费两项,其它不核算成本。

  四 作业效率

  推行农业机械化初期,农机具作业效率较低,原因之一是互助组和农户自耕地垄头短,地
块小,土地插花,垄向不一,茬口杂乱。使用农机具在这些耕地上作业抹弯多,搬家多。耗油
多,机械磨损严重,效率低,不利于发挥机械作业效率。农机具主要用于调茬E1、抹地头、开
荒格子地、封闭毛道等。拖拉机年作业时间3—4个月,农机具中的犁、耙年作业时间2—3个月,
播种机具年作业时间仅 1个月。1956年,全县农业合作化,土地联片,农机具作业效率提高。
1958年,使用农机具作业,小满前七天结束播种,苗全地块占 95%以上。1965年,轮式拖拉机
作业时间升至10个月,链轨式拖拉机也开始用于翻地、开荒以外的作业,年作业时间增至4至5
个月。1981年,大片农田划分小片承包经营,为降低成本,农民很少使用集体农机具,全县农
机具年平均作业降到4个月。其中机引犁作业8个月,播种机年作业4个月,其他农机具作业3个
月。

  五 机械完好率

  1963年。全县农机具完好率达83%。1973年,降至57.5%。1983年,农业机械实行农民自有
自营后,由于重使用轻视管理,重小型轻视大型,大、中型拖拉机完好率降至 35%。1985年,
农机管理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工作,全县农机具完好率恢复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