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

第二章 电业

第一节 机构




  1949年,旗发电厂成立。1950年,全厂职工14人,其中技术工人 1人。1966年初,设立农
电办公室。7 月,接通国家电网,发电厂关闭,成立电业管理所。职工25人,管理全县城乡供
电业务。1971年,电业管理所改为县电业管理站,隶属县水电科。1972年 9月,电业管理站改
为县电业科。1973年,上电指挥部成立,一名革委会副主任任总指挥,负责县南部 5个公社的
电业基本建设工程。电业职工增至81人。1978年,电业科改为电业局。设正、副局长 3人,专
职党支部书记 1人。1985年,电业局内设人秘股、财务股、生产技术股、物资股、用电股,下
设11个乡镇电业所,1个局属劳动服务公司。职工156人,其中干部38人,工人1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