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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房屋建筑

第四章 乡镇建设

第一节 房屋建筑



  清初,蒙古民族多沿江河、水草丰美处游动放牧。其居处依草傍水,于岗处或略高处以木
杆数根,搭成圆形或三角形支架,以牛皮或毛毡敷盖顶部及四周,即成居室—蒙古包。

  清末,驿站汉族住房多为较宽大的土草房。座北向南,二三间不等。南面、西面设有窗户,
外糊窗纸。二间房分外屋、里屋。外屋是厨房安置锅灶,里屋有北、西、南三铺大炕。住房左、
右两侧又多盖有仓房和碾、磨房或畜厩。早期土草房结构多是前后墙和山墙用苫房草把加泥编
成(俗称杆夹泥草房),后期用土坯垒或用泥草叉成,房盖基本相同。外旗移民和本地蒙古民族
住房则较简陋,多是马架房或地窨子。马架房多用长木杆数根相对斜立交叉,上梢部用绳绑扎。
顶至下部全部用柴草敷盖,门多开在西侧。后又发展为前后墙用土夯(俗称干打垒)或用泥草叉、
土坯堆砌。房盖则用木杆数根交叉绑扎,纵向铺设木椽,上敷苫房草,西侧或南侧开门,窗户
较小。地窨子多选择向阳背风的岗坡处挖掘而成,深度1.5米—2米不等。有全地下式和半地下
式。

  民国、伪满时期,农村房屋建筑略有变化。有些村屯台吉(贵族)、地主、土绅开始兴修砖
瓦结构住房。部分农户也利用本地资源,就地取材,兴建土草结构住房。土草房结构简陋,多
是二三间一所。屋内明檩条、露房箔,墙壁用地产白土刷抹,更多是原色土墙。房门多为扇风
门,上部糊纸。窗户小,上下对开,以便通风和夏季乘凉。冬季,窗外多挂草帘防寒。一般农
户仍居住马架、地窨子等。

  1950年,农村房屋建筑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从1958年起,各公社、生产队普遍兴建卫生
院(所)、供销社、社队办公室等公共建筑,另外还兴建学校、托儿所、俱乐部等文化教育设施。
1965年,各社队又普遍兴建农机具库、工具棚及铁木、粮米加工厂等生产用房。社员居住条件
普遍改善,其住宅虽然仍多是土草房,但是建筑质量、格局、装修等均有进步。部分住宅格局
为四六米,中间小走廊,大玻璃门窗,纸糊天棚或泥天棚,白灰墙,老幼分室。

  1981年后,全县农村兴起修建砖木、砖混结构住宅热潮。房屋格局、功能发生变化,出现
理发店、食杂店、服装店、饭店等店房与住房合一建筑。新居不仅面积大,而且样式新颖,布
局合理,施工质量较高。建筑风格多为北京平房,室内一般都是二至三屋一厨,有老少卧室、
客厅。有的还安装土暖气、吊灯、壁灯,室外有的水刷石或干粘石面,建有月亮门、雨搭等。
1985年,全县农村各种建筑面积35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44.6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6.02
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