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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建筑市场

第四节 建筑市场



  民国、伪满时期,无正规建筑施工队伍,多是木瓦匠人自愿组织起来的零修队,仅能从事
普通民用房屋建筑和维修。

  1952年,旗直属建筑工程队建立。1966年,泰康镇各街道相继组建土木建筑队。街道建筑
队时聚时散,亦工亦农,季节性强。人员构成有农民、待业青年、社会闲散劳动力、退休工人
等,由木瓦匠组织承揽小型建筑工程。小包小定,随意要价。由于技术与管理水平低。工程质
量差,事故时有发生。1975年,县革命委员会组织计委、工商、税务、公安、建设等部门,联
合整顿建筑市场,成立打击“黑包工”办公室。查处“黑包工”项目21项,计 6 000平方米,
收缴 5万余元。1976年,重点对外来施工队进行清理,规定外来施工队非经省、市建设主管部
门批准许可,不可在县内承包工程。同年,各公社、生产队开始组建工程队。

  1980年,建筑市场开放,公用建筑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先后有山东、河南、河北、江苏、
吉林、齐齐哈尔、肇东、青岗等地建筑队进入本县建筑市场。其中山东凤凰建筑公司承包的县
药材公司营业楼和江苏海门县建筑公司承包的交通局大楼、公安局大楼均获市级优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