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大气污染治理
第二节 大气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多集中于城区,主要是烟尘和粉尘污染。经环保监测部门测定,工业废气年排放
总量2.37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煤废气1.8亿标立方米,燃料油废气5 700万标立方米,工艺废
气49万标立方米。造成大气污染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工业布局不合理。部分生产企业设
在市区盛行风的上风区和居民区,生产排放的烟尘和粉尘顺风飘落在居民区,造成大气污染。
二是取暖期长,每年工业生产和生活用煤达7.3亿吨,煤烟中二氧化硫含量每升2.6毫升,超过
标准 6—7倍,冬季取暖高峰期达16—20倍,年烟尘排放量2 000吨。三是机动车辆增多,排放
废气时直接造成污染。
1981年,开征排污费,同时对重要污染源进行技术改造。排烟量超标准的生产企业更新燃
烧设备,17个单位的20台锅炉排烟道安装水膜式、布袋式、旋风式除尘器,使排入空气中的烟
尘大量减少。
1983年,由23个单位投资40万元,环保部门补贴 5万元进行联片供热,初步实现机关、企
事业、服务业、学校和部分居民联片供热区 6处,减少锅炉13台,废除烟囱14个,使降尘量和
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明显减少。1981—1985年,累计收缴排污费3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