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
第四节 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
县内固体废弃物大体分为两大类:即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居民生活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
弃物包括煤渣、工业垃圾、工业粉尘等。居民生活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垃圾。城区固体废弃物年
排放量 116.9万吨。居民生活垃圾污染源较普遍,分布在城区大街小巷,虽增设垃圾箱和专车
清运,仍然不能彻底根治。工业固体废弃物对城区环境污染较严重。
1976年,开始对工业废渣进行综合利用。县砖瓦厂利用煤灰渣烧制内燃砖。缩短砖坯干燥
期5天,年可节约架棚20栋,价值2万元。每立方米可节约用土0.6立方米,价值200元。1981—
1985年,县砖厂共利用煤灰渣3.2万立方米,节约制砖用土 1.9万立方米,节省用土开支3.8万
元。1985年,县城区工业固体废弃物 1万吨,占地面积782平方米,其中煤渣7 712吨,工业垃
圾235吨,其它2 05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