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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私人所有

第二章 经济形式

第一节 私人所有




  清光绪十九年(1893)九月,清总兵聂士成北巡考察时。各驿站及小排排(今翻身村)、嘎嗱
房(今卡拉房子屯)均有私人客店。清光绪三十年,他拉哈站的福顺永、恒顺号和多耐站的三元、
永聚等杂货铺已经开业。日俄战争爆发。俄军到处抢掠,人们纷纷逃难,私人商号随之关闭。
“蒙旗地开放”,来自河北、山东、山西等地商人相继在巴彦查干、小蒿子、喇嘛甸和各处驿
站开办商店。民国 4年(1915),管旗章京乌尔图那苏图、佛爷喇嘛、大赉富商合股投资开办公
兴涌烧锅(酒坊)、食杂铺等。乌尔图那苏图还在小排排独资开设福兴元杂货店。民国 7年,全
旗有私人商户50余家,大部分是杂货铺,其次是药铺、酒铺、饭馆、客栈等。民国16年,小蒿
子商号90余家,有杂货、烟酒、下杂货、鲜货、肉类、医药、糖果、糕点、毡制品、皮制品等
店铺和客栈、大车店、理发铺、饭馆等。民国20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私人商户纷纷关
闭。

  伪满大同2年(1933),私营商业略有恢复。伪满康德3年(1936),旗有私人商户49家。其中
杂货铺33家,中药铺3家,饭馆4家,大车店3家,食杂店4家,鲜货店2 家。泰康县有私人商户
53家,其中杂货铺26家,药铺3家,肉铺4家,客栈2家,大车店2家,饭馆3家,理发店2家,木
材场1家,鲜货店3家,磁铁铺2家,粮米铺3家,粮栈 2家,总资本3.27万元(伪国币)。其中最
大 3家有位于泰康县城的裕丰东杂货铺、久丰长粮栈、裕兴德粮栈,资本在5 000—6 000元之
间。私人商户分独资、合资两种。凡属合资商户,股东联席会议决定经营目标、利益分配等。
掌柜(经理)由股东兼任或选聘,柜伙(店员)系雇用。三年为一结帐期,赢利按股分红,亏损按
股赔款。独资商户多是家眷铺,一般不聘雇外人。伪满康德 7—11年。日伪政权加紧对生产资
料和生活资料的控制。通过发放供应券和通帐本的形式定量“配给”,布匹、盐、豆油、糖、
火柴、棉花、肥皂、 汽油、靴子等均在 “配给”之内。同期,粮食、牲畜、药材又在强制性
“出荷”之内。私人商户失去货源与经营市场,日趋冷落,有的紧缩营业,有的索性倒闭。1945
年初,全旗商户80家,其中城区42家。

  1946年,剿匪、平叛之后,私人商户复兴。1949年4月,一区(泰康)私人商店110家,固定
资产6.8亿元(东北券),流动资产24.7亿元。摊贩220家。同年,整顿商贩业,保留63家。1955
年 3月,旗人委将城区的百货业商户怡和盛、新发利、福兴东、同盛泰、德盛涌、永泰和改造
成国营经销户。年末,城区共有私人商户117户,267人,资金13.4万元。商户中商店44户,饮
食店(铺)22户,服务店(铺)19户,摊贩32户。农村共有私人商户45户,49人,资金 2万元。商
户中商店19户,饮食店(铺) 8户,土产收购商贩18户。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全面展开(详见《大事记略,“一化三改”》)。年末,全县私人商户仅剩40家小摊贩,业主属
于老、弱、病、残人员。

  1958年,小摊贩向全民、集体过渡。1965年,全县小摊贩12家。“文化大革命”期间,私
人小摊贩时而开业,时而被取缔,最多不超过10家。1978年,有 3家私人小摊贩开业,从业人
员3人,资金300元。1980年,省政府颁发《关于适当发展城镇个体工商户若干问题的决定》,
私人商户发展到85家,135人,资金3.4万元。其中商店、摊床35家,饮食店40家,服务店10家。
1985年,私人商户1 111家,2 005人,资金163.2万元。其中商店、摊床973家,饮食店82家,
服务店56家。私人商户中,县城545家,农村56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