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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饮食服务

第五节 饮食服务




  清光绪十九年(1893),驿站一带已有私人客店开设。民国16年(1927),小蒿子(今泰康镇)
有客栈、大车栈 4家,其中大同客栈、大有东车栈规模最大。多耐站(今泰和村)有魏家、林家
车栈两处。伪满康德3年(1936),杜尔伯特旗26家商户中,客栈1家。大车店3家,理发2家,从
业人员17人;泰康县小蒿子52家商户中,客栈2家,饭馆2家。理发2家。大车店 2家,染房1家,
从业人员34人。1945年初,泰康城区饮食服务商户16家,其中饮食业 7家,以德盛东、永泰成、
万春园3家规模最大;服务业9家,即天泰客栈、大同客栈、东盛大车店、张家大车店和至善堂、
瑞丰、和发轩理发店及新华照像馆、立新染房。

  1955年,泰康城区饮食服务商户42家,其中饮食业22家,服务业20家。1956年 1月,在资
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将饮食业22家中的 9家组成1个公私合营饭店,1家并入合作饭
店,8家组成饮食合作小组。将服务业20家中的14户实行公私合营,其中旅店业10家组成2个公
私合营旅店,照像业2家组成1个公私合营照像馆,浴池业 2家组成1个公私合营浴池,6家理发
业组成1个合作理发店。全部从业人员1 44人,资金总额61万元。2月,福利公司建立,下辖公
私合营饮食业、旅店业、服务业。8 月,福利公司改称饮食公司。1957年,公私合营饮食业营
业额20.4万元,服务业营业额 11.85万元。1958年,在“大跃进”运动中,饮食业网点撤并,
饭店食堂化,经营品种大量减少。同年,国营食堂开业,商业局内设服务管理股,接替饮食公
司业务,饮食公司撤销。

  1960年,商业局服务管理殷划归泰康镇公社,改称商政股,管理镇内饮食、服务、车(客)
旅店业。1962年 3月,饮食服务公司重新成立,隶属商业局。下辖国营理发部、浴池、食堂和
公私合营饮食、旅店、照像业等。1963年,饮食服务业营业额65.1万元,实现毛利19.9万元,
毛利率30.7%。自有资金总额24.63万元,其中固定资金11.96万元,流动资金12.67万元。1966
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具有地方民族特色饮食服务商号被当作“四旧”产物取消,传统的
小吃、名菜肴停产,雅座消失,经营思想混乱,服务质量下降。1979年,具有地方特色的商号、
传统小吃、名菜肴逐渐恢复。1981年,饮食行业经营品种增至100余种,营业总额138.4万元,
毛利总额15.8万元,毛利率 31%。年后,饮食服务行业出现全民、集体、私人多种经营成份并
存局面,行业竞争激烈。私人饮食服务业较国营、集体服务业服务周到热情,营业时间灵活。
1985年,全县饮食服务企业130个。其中全民企业17个,集体企业 113个,从业人员1 015人;
私人有证饮食服务点136个,从业人员 330人。同年,国营饮食服务业完成营业总额244.6万元,
其中饮食业完成89.4万元,服务业完成155.2万元。

  乌兰图雅宾馆 1956年,同和客栈、天泰客栈、东和客栈和仁和客栈 4个私人客栈组成合
营旅店,从业人员9人,自有资金5 671元。1958年,同和客栈、仁和客栈、东和客栈分别改设
为第一、二、三旅社(第一旅社也称军政旅社),天泰客栈并入福兴馆改称前进饭店。1968年,
第一旅社改称东方红旅社,迁至原县招待所处营业,职工28人,床位 200余张。1972年,东方
红旅社改称国营第一旅社。1983年,投资15.9万元,在原址(现泰康镇一道街)翻建二层楼客房
705平方米,营业辅助面积90平方米。1985年,改称乌兰图雅宾馆。职工241人,固定资产24.6
万元,自有资金2.15万元,营业面积1 734平方米,营业额11.4万元。

  国营饭店 1958年10月 1日建立,时称国营食堂,营业面积480平方米,自有流动资金1.4
万元,职工16人,日平均营业额800元。1978年,职工增至75人,固定资产1.5万元,自有资金
4万元,年销售额63.6万元,实现利润5 625元,1985年,职工25人, 营业面积640平方米,固
定资产2.7万元,自有资金1.4万元,年销售额12.7万元。

  新华照像馆 1956年,由私人新华照像馆和艺光照像馆合营组成,时称公私合营新华照像
馆,从业人员7人,资金5 435元。1965年,职工增至8人,营业额1.3万元,亏损2 500元。1969
年,改称国营新华照像馆。1978年,营业额2.7万元,实现利润8 000元。1985年,新华照像馆
解体,职工由公司另行安置。

  国营理发店 1960年5月建立,营业面积96平方米,职工11人,当年营业收入2.5万元。1963
年,改为合作理发店,职工增至14人,隶属合作饮食总店。1965年。重新改为国营理发店,职
工12人,年营业额7 800元。1978年,营业额1.82万元,亏损695元。1985年,职工13人,固定
资产3.6万元,自有资金8 000元,营业面积200平方米,营业额1.5万元。

  国营浴池 1952年,由私人工商业户137户,投资1.23万元,建成营业室185平方米,从业
人员 8人。1955年,营业额9 102元。1956年,改称公私合营浴池。1960年,扩建营业面积350
平方米,改为国营浴池。1965年,职工增至17人,当年营业额2.74万元,亏损 1 600元。1978
年,营业额 1.7万元,亏损3.31万元。1983年,投资8.75万元,改建扩建砖混结构营业厅面积
500平方米。1985年,职工 9人,固定资产12.12万元,自有资金1.6万元,年营业额1.2万元,
亏损4.3万元。

  民族照像馆 1979年7月建立,原由文化系统城镇待业青年和返城青年组成,职工6人,时
称民族服务队。1980年,改称民族照像馆,职工12人。1982年,由文化科移交民委管理,民委
下拨流动资金1万元。1983年6月,投资2.1万元,新建营业面积150平方米。1984年,由民委移
交饮食服务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