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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货币

第二节 货币




  一 货币种类

  清末,杜尔伯特旗内所流通的货币共5种:白银、洋钱、羌帖、钱帖、制钱。5种货币几乎
并行流通。钱帖用于旗内结算,其他用于旗外结算。

  白银 白银以两计量,因此也称银两,以银元宝(银锞子)等形态存在。多以清廷支付俸禄、
赏赐、荒价银等形式流入旗内。少量为商贩输入。民国期间,钱帖和羌帖等充斥金融市场,白
银已极少流通。伪满大同 2年(1933),日伪政权禁止白银流通,旗、县内白银只以财富的象征
贮藏在一些家庭中。

  制钱制钱 俗称大钱,清光绪十三年(1887),清廷下令按规格铸造,每1 000文为1吊。流
入东北后,各省文、吊换算不一,黑龙江省以 500文为一吊。清光绪三十三年银元广泛使用,
制钱持续贬值。由三四吊兑换小洋1元,跌到七八吊兑换小洋1元,逐渐被人们改铸或外运。清
宣统二年(1910),旗内制钱已极少流通。

  羌帖 羌帖即俄国货币,俗称羌帖或俄洋,以卢布为计量单位。清代所使用的羌帖为“罗
曼诺夫票”,有1卢布,3卢布直到100卢布和500卢布 8种。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中东铁路
开工修筑后流入旗内,俄国铁路公司购买铁路所占旗地的地价,即以羌帖支付。民国9年(1920),
沙俄政权已被布尔什维克推翻,羌帖严重贬值,人们逐渐放弃使用。

  大洋 也称大银元,现大洋,原从关内流入,多为“龙洋”。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黑
龙江广信公司 (官方银行)派人去吉林农安县接收杜尔伯特旗荒价银, 解运吉林铸造,币面有
“光绪通宝”字样。面值有 1元,5角,2角,1角4种。1角大洋也称银角,10角为1元,后因各
省粗制滥造,含银不足原值而贬值,低者12角才能兑换大洋 1元,因此人们将银角改称小洋。
民国 3年(1914),袁世凯铸造的大银元流入旗内,币面有袁世凯头像,俗称“袁大头”。民国
15年,随着羌帖、钱帖等充斥金融市场,以及国际市场白银涨价,大、小洋钱多被熔化运销国
外,市面上已很少流通。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在北京、天津发行“现大洋票”,以兑换和取代
现大洋。

  铜元 铜元也称铜子。清末, 旗内流通的铜子是吉林、 奉天造币厂所制,一般做为零钱
(铺币)运用。清宣统元年(1908),吉林造币厂停铸铜元,铜元铸造仅剩奉天一处。民国期间,
随着纸币的贬值,作为辅币的铜元也逐渐退出流通。民国16年(1927),泰康设治局时已不见铜
元流通。

  钱帖 钱帖也称官帖、江钱。清光绪三十年(1904),黑龙江省广信公司发行纸币,以制钱
为本位,面值有100吊、50吊直至 2吊、1吊共9种,每吊1 000文。伪满大同元年(1932),逐渐
被伪满中央银行收兑。

  清宣统二年(1910),旗内货币兑换率:白银1两兑钱帖6吊有余,羌帖1卢布兑钱帖5吊有余,
大洋1元兑钱帖4吊。钱帖1吊兑制钱310文、兑铜元31元。

  民国时期,旗和泰康设治局内流通的货币共 6种,有钱帖、羌帖、江洋、哈洋、奉票、吉
票。这6种货币几乎并行流通,旗和泰康设治局内结算以钱帖为主。

  哈洋 民国10年(1919),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和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发行国币券,以大银
元为本位,币面印有“哈尔滨”字样,因此被称作哈大洋。面值有10元、5元直至1角、5分共7
种。伪满大同元年(1932)。哈大洋逐渐被伪满中央银行收兑。

  江洋 民国15年(1926),黑龙江广信公司发行,与大银元等值,省以此为货币本位,币面
印有黑龙江字样,因此被称作江大洋。面值有10元、5元、1元、5角、2角、1角共6种。江洋自
发行之日起,便不断贬值,与关内发行的现大洋票比值拉大。民国18年(1929),省以现大洋票
为货币本位。伪满大同元年(1932),江洋逐渐被伪满中央银行收兑。

  奉票 民国 6年(1917),东三省官银号发行大洋汇兑券,因为它是为收兑奉小银元票而产
生的,所以也称为奉票,面值有10元、5元、1元共 3种。民国14年,奉系军阀为筹集大量军费
投入直奉战争,滥发货币,造成奉票贬值,失去信用,人们逐渐放弃使用奉票。

  吉票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吉林永衡官银号发行纸币,俗称吉票。清光绪三十四年,
吉票面值有1吊、10吊、50吊100吊共 4种。民国期间,吉票流入旗和泰康设治局,基本上在小
蒿子、喇嘛甸一带使用,流通量很小。

  民国17年(1928),泰康设治局内货币兑换率(以关内现大洋票为本位):江洋 1元6角到2元
兑1元,哈大元1元4角左右兑1元,官帖260到330吊兑1元,奉票10到20元兑1元,吉票130到165
吊兑1元。

  伪满初期,旗和泰康设治局内流通的货币共 4种,有江洋、钱帖、哈大洋、伪国币,其中
以江洋流通量最大。伪满大同元年(1932),伪满中央银行发行伪国币,收兑其他货币。伪满康
德3年(1926),其他货币基本收兑完毕,市面上仅有伪国币流通。

  伪国币 俗称大绵羊、老头票,以其票面上有绵羊和老头图案得名。伪满大同元年(1932),
伪满中央银行发行纸币。到伪满大同 2年,所发行的纸币有面值100元、10元、5元、1元、5角
共5种;白铜币有面值1角、5分共2种;青铜币有面值1分、5厘共 2种。1946年,伪国币被东北
银行用东北流通券以1:1比率逐渐收兑。1947年,东北行政委员会明令严禁伪国币流通。

  伪满康德2年(1935),旗内货币兑换率(以伪国币为本位):江洋 1元4角兑1元,官帖1 680
吊兑1元,哈大洋1元2角5分兑1元。

  解放以后,旗、县内流通的货币共 5种:红军票、东北券、嫩江券、旧人民币、新人民币。

  红军票 红军票俗称“大红袍”,因其票面粉红而得名。1945年 8月,苏联红军出兵东北,
红军司令部发行纸币,面值有 1元、5元、10元、100元共4种。1949年,东北银行按1元红军票
兑换30元东北券的比值予以收兑。

  东北券 全称东北流通券。1946年,东北银行发行纸币,面值有10万元、5万元直至1元、
5角共14种。1951年4月,东北银行用旧人民币收兑东北券。旧人民1万元兑换东北流通券9.5万
元,当年兑收完毕。

  嫩江券 1946年,嫩江银行发行纸币,面值有100元、50元、10元、5元共 4种。1947年,
嫩江银行并入东北银行,停止发行并用东北券收兑嫩江券。1949年,基本收兑完毕。

  旧人民币 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纸币,面值有5万元、1万元直至5元和1元共
13种。1951年 4月,用其收兑东北流通券时流入旗内。1955年,用小面值的新人民币收兑大面
值的旧人民币,新人民币1元兑换旧人民币1万元。当年,除旗南部个别边远村屯外,基本兑换
完毕。

  新人民币 1955年 3月,人民银行发行新人民币纸币,面值有10元、5元、3元、2元、1元、
5角、2角、1角、5分、2分、1 分共11种。4月,用其收兑旧人民币时流入旗内。1963年。将面
值3元的人民币收回不再发行。

  新人民币 除纸币外,还有7种硬币。1957年,人民银行发行面值 5分、2分、1分共3种硬
币。1980年,人民银行发行1元、5角、2角、1角共4种硬币。

  二 货币流通

  1952年,全旗现金收入(货币回笼)和现金支出(货币投放)每月各30亿元(旧人民币)。投放
的货币中,流向农村的占40%,流向县城的占60%。货币流通状态呈外流趋势,主要是随着人们
到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城市购买农具、布匹、烟茶等流出的。当时,土特产品购销渠道单一,
缺乏对外来货币的吸引力。1954年,现金收入574.9万元,现金支出609.7万元,净投放34.8万
元。现金收入的主要渠道有:批发零售商品、客运邮电业务、税款、企业存款等收入。现金支
出的主要渠道有:国家工资、农副产品收购、行政管理费等支出。1979年, 现金收入3 277.2
万元,现金支出3 377万元,净投放16.8万元。同年末,市场货币流通总量724万元。其中:集
团单位库存现金125万元,农村居民持现金495万元,城镇居民和职工持现金 104万元。人均持
现金:农村居民28.10元,城镇居民和职工24.80元。1980年到1982年,随着改革的深入,商品
经济的振兴,市场货币流通量迅速增大,人均持现金量也陆续增多。但是货币流通状态仍然呈
投放趋势和外流趋势。1982年净投放280.8万元,净流出236万元。流出的货币主要是随职工公
出、人们采购秋菜和高档消费品等流出的。1983年,原来属国家计划控制的多种商品都已放开
经营,并且实行多渠道、少环节的购销体制。在大量农副产品外销的同时,高档消费品和小型
拖拉机等呈反向投入市场,从而改变货币投放趋势和外流趋势。年末, 净回笼货币253万元。
1984年,通过外销鱼、牛、猪、貉子等农副产品流入货币 1 171万元,其中仅外销鱼和牛就流
入货币276万元。流入流出相抵,净流入276万元。同时,也导致流向农村的货币增加,共达4 953
万元,占货币投放总额的 56.4%。1985年,现金收入10 515.3万元,现金支出10 149.7万元,
净回笼 365.6万元。现金收入的主要渠道有商品销售服务、税款、工商收费、储蓄、汇兑、信
用社、乡镇企业等收入。现金支出的主要渠道有:国家工资和奖金、国家对个人集体工资、农
副产品采购、行政管理费、储蓄、信用社和乡镇企业等支出。年末, 市场货币流通总量2 130
万元。其中,集团单位库存现金266万元,农村居民持现金1 444万元,城镇居民和职工持现金
400万元,流动人口持现金20万元。人均持现金:农村居民85元, 城镇居民和职工80元。城镇
居民中私人工商业户270元。

  三 货币管理

  1950年 8月,银行办事处与一些机关企业签订现金管理合同。1951年10月,规定库存现金
限额和结算现金限额。1954年11月份,对30个企业现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开
空头支票、坐支、超现金库存限额和白条子顶库存、超现金结算限额等现象。“文化大革命”
期间,现金管理一直紊乱。1977年 8月,对47个单位进行检查,查出大量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
现象。其中:10个单位平均库存现金4.3万元(超限额41倍),7 个单位携现金外出超出限额5.8
万元,5个单位坐支现金5.8万元,5个单位套取现金5.9万元。1982年,实行“大兜底”式的检
查。8月份检查191个单位上半年的现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共查出现金库存超限额88.4万元,
其中自条子3 640张(顶库存10万元),坐支现金12.7万元,套取现金3.7万元,以及携大量现金
外出采购和租借帐户等现象。银行对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单位,分别实行冻结帐户、按一定比
例罚款等处罚。同时表彰一些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的单位。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有的企业
领导对“松绑放权”产生片面理解,认为企业的现金收支不应受到约束,因此,发生现金管理
局部失控的现象,如滥发奖金、提取“业务活动费”等。1985年,这些现象逐步得到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