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存款 一 兴农存款
伪满康德 3年(1936),泰康金融合作社成立后即开始吸收存款。金融合作社转为兴农合作
社后,业务量增大,存款有社员贮金和员外贮金。伪满康德 8年末,贮金累计余额6.1万元(伪
国币),其中社员贮金1万元,员外贮金5.1万元。
二 财政性存款
1950年末,财政性存款余额11.4亿元(东北券),其中地方金库存款 1.8亿元,机关团体存
款 9.5亿元。1958年,发生基本建设预算拨款尚未被预算单位支用而存的财政性存款,年末,
此项存款余额 9.7万元。同年,部份银行贷款被用于财政性支出,从而大大增加财政性存款额,
并发生大量预算外存款。1959年末,财政性存款96万元,其中预算外存款24.4万元。1960年末,
国家对各机关、团体、学校、事业单位在银行的存款和国营企业在银行的专项存款 (利润留成、
工资附加、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暂时冻结,其中工资、助学金、 伙食费等不予冻结。到1961
年末,两年共冻结以上存款 114.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单位存款68.6万元,县级单位存款46.2
万元。财政金融部门利用冻结存款清偿债务、归还信贷38.4万元,余款继续冻结。1963年10月,
余款陆续解冻。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文革经费”失去控制。1968年,再次冻结机
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部份存款,并对存款予以清理。1970年,存款陆续解冻。1980年,随着
行政、事业编制迅速扩大,机关团体存款迅速增多,预算外存款也同时增多。年末,财政性存
款累计余额 157.4万元。其中,地方金库存款41.4万元,预算外存款23.8万元,机关团体存款
82.2万元,基建存款10万元。1985年末,财政性存款累计余额 304.3万元。其中,地方金库存
款14.2万元,预算外存款92.3万元,机关团体存款163.3万元。
三 企业存款
1950年末,企业存款余额42.75亿元(东北券),其中省营商业存款35.13亿元,供销合作存
款6.55亿元,国营工业、邮电存款9 500万元。私人工商户存款1 200万元。1951年 9月,银行
对国营企事业实行现金管理,建立结算关系后,企业存款额增大,年末余额9.1亿元(旧人民币)。
国营企业存款月息1厘8,私营企业活期存款月息4厘5。1953年8月,国营企业存款月息调到2厘
1;私营企业活期存款月息未变,定期存款月息 6厘—7厘5。年末,信用合作存款余额200万元
(旧人民币),月息同银行对其贷款月息。1955年10月,国营企业存款月息调到1厘8;私营企业
活期存款月息调到2厘4。定期存款调到4厘2;手工业社存款月息1厘8。1956年,进入合作化高
潮,已无私营企业存款,同时增设公私合营存款户,年末余额1.3万元,月息 2厘4。1958年,
进入“大跃进”时期,国营工业存款比重增大,同时产生公社存款、生产大队存款、公社工业
存款和国营农业企业存款。又由于撤消信用社,不再有信用社存款。1960年末,企业存款累计
余额 236.6万元。其中国营工业存款(包括企业专用资金)50.4万元,国营商业存款51.1万元,
公社、大队、社队企业存款89.8万元,手工业存款15.4万元。1963年,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及
集体企业存款月息调到1厘8。1964年,在恢复信用社业务的同时,恢复信用社存款户,公社、
生产队和社队企业存款改由信用社办理。1965年 9月,为了节约财政开支,简化手续,企业存
款除结算存款外,其余专户存款一律停止付息,信用社存款不变。1971年,恢复企业存款付息
制度,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农村社队存款月息调到1厘5,信用社存款月息与贷款月息一致下
调。1980年,为了鼓励信用社吸收农村存款,扩大信贷资金来源,将信用社存款月息调到3厘3,
高过银行对信用社贷款月息0.6厘。1981年,设立个体(私人)工商业存款户,存款月息 1厘5。
1982年1月,调整存款利率,企业活期存款不变,另设定期存款(包括部份机关团体存款)。1年
月息3厘,2年月息3厘6.3年月息4厘2。1983年,信用社存款月息调到3厘6,三年以上定期存款
月息4厘2。1985年 1月,根据个体工商户存款月息低于活期储蓄存款月息(2厘4),导致个体工
商户将大量销售收入转为活期储蓄,造成银行帐目长期存在许多“睡眠户”的情况,银行将个
体工商存款月息调到2厘4。4月,调整企业存款利率,活期存款不变,定期存款 1年3厘6.2年4
厘2,3年4厘8。年末,企业存款累计余额1 424.5万元,其中,国营工业存款259.1万元,国营
商业存款570.3万元,国营农业存款112.5万元,信用社存款329.6万元,乡镇企业存款9万元,
集体企业存款56.1万元,个体工商业存款11.3万元,企业专用基金存款76.6万元。
四 储蓄
1950年,开展活期储蓄、定期储蓄和有奖定期储蓄,年末余额5.23亿元(东北券)。其中,
活期储蓄3.99亿元,定期储蓄7 600万元,有奖定期储蓄4 750万元。1951年,增加定额储蓄,
年末余额200万元(旧人民币)。活期储蓄月息4厘5;定期储蓄利息 1个月7厘5,3个月8厘,6个
月9厘,9个月1分零5.1年以上1分2厘。1954年10月,为鼓励农民多向国家交售粮食开办优待售
粮储蓄。1955年,开展零存整取有奖储蓄,并且收缩停办整存有奖储蓄、 优待售粮储蓄。9月,
调整利率,活期储蓄月息 2厘4;定期3个月4厘2。6个月5厘1,1年以上6厘6。1956年,为大力
筹集国民经济建设资金,全县动用黑板报、广播、标语、传单、幻灯等宣传手段广泛动员群众
参加储蓄。旗人委发出指示,要求每个职工月储 1整户(4元)。同年,在街中心建储蓄所1处。
1958年,开办的储蓄种类有活期储蓄、定期储蓄、实物储蓄、定额有奖储蓄、定期整存整取有
奖储蓄、活期有奖储蓄、定期零存整取有奖储蓄 7种。1959年,因为“宣传有奖储蓄时容易与
宣传共产主义相抵触”,决定陆续停办有奖储蓄。同年,降低储蓄利率,活期储蓄月息1厘8;
定期储蓄半年月息3厘,1年月息4厘;定期零存整取储蓄半年月息2厘,1年月息5厘;定额储蓄
月息1厘8。1960年,为了缓和“大跃进”期间所造成的资金紧张状态,开办“公社社员支援四
化储蓄存款”、“社员房屋储蓄存款”和“城镇职工机械化储蓄存款”。1958—1960年,储蓄
任务基本上是上旨下派,硬性落实,“强存”、“硬转”、“平摊”、“盘查”等现象非常普
遍。1961年,对以上现象予以纠正。1965年,调整储蓄利率。活期储蓄不动,定期储蓄 6个月
月息2厘7,1年3厘9。1971年,开办定期零存整取小额储蓄,起点 1元,多存不限,每月存1次,
1年为期,月息2厘7。10月,调整储蓄利率,定期半年月息3厘,1年3厘3,3年3厘75,5年4厘2;
零存整取3厘。1980年4月,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来之后,为大力筹集经济建设资
金,再次提高储蓄利率。活期储蓄月息2厘4;零存整取月息 3厘6;定期半年月息3厘6,1年月
息4厘5,3年月息5厘1,5年月息5厘7。1981年,恢复“定期零存整取有奖储蓄”和“定期零存
整取(集体户)有息有奖储蓄”。1982年,开办有奖实物储蓄 (奖售名牌自行车、缝纫机)。4月,
调整储蓄利率。定期1年月息4厘8.3年月息5厘7,5年月息6厘6,8年月息7厘5;零存整取月息3
厘9—6厘(1—5年)。8月,县内传言城镇居民供应存粮和储蓄即将冻结, 县委有关领导曾公开
对传言予以驳斥。不久,存粮冻结成为事实,9 月,县城发生抢支储蓄风潮。储户蜂拥提取存
款,仅1个月,抢支储蓄60万元,此风潮甚至波及到邻县。1985年,开办定活两便储蓄存款。4
月,为配合物价调整,保护储户利益,调整储蓄利率。定期半年月息4厘5,1年月息5厘7,3年
月息6厘6,5年6厘9;整存整取月息 4厘5—6厘9(半年—5年);零存整取月息4厘5—6厘3(1—5
年)。8月,再次调整储蓄利率。整存整取月息5厘1一8厘7(半年—8年);零存整取月息5厘1—6
厘6(1—5年)。年末,全县储蓄所5个,储户4.4万户,储蓄累计余额1 690.4万元。其中,农户
储蓄653万元,职工储蓄1 037.4万元。开办的储蓄种类有:定期整存整取、定期零存整取、定
期有奖、活期储蓄等。
银行存款、贷款余额情况表
金额单位:千元
表注:1.财政性存款包括金库、预算外、机关团体、基本建设存款、公债等。
2.企业存款包括企业、社队、专用资金、信用社转存。
3.1964—1979年储蓄专指城镇储蓄。1980—1985年储蓄包括农场储蓄和集镇储蓄。
4.农业贷款包括农业费用、农业设备、口粮、预购定金、支持信用社、社队企业及
各项农业专项贷款。
5.商业贷款包括商业、粮食、供销合作、农产品采购、物资、外贸等各项贷款。
6.工业贷款包括工业、交通、邮电、建筑业贷款。
7.基建透支、冻结存款、公社自筹放款、信用社自放款未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