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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划种类

第三节 计划种类




  民国16年(1927),泰康设治员马百年草拟《设治局行政办法书》,分为总论、招徕垦务、
防务、保卫、警察、教育、赋税、垧捐等8项。

  1950年,旗政府编制旗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生产计划,同时,布置各旗直单位、企业编制各
自的工作计划和生产计划。1953年 6月,开始系统地编制1954年国民经济计划。计划包括工业、
商业、农业、基本建设等指标和具体措施。1955年 1月,旗政府制定《杜尔伯特旗发展国民经
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初稿)》和《杜尔伯特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指标》。纲要包括
序言、农业、工业、商业、文教、卫生六部分。指标包括工业产值、产品、产量和农业播耕面
积、作物产量、互助合作组织、新农具推广以及基本建设指标。以后,每个“五年计划”期间。
都制订相应的计划。1963年,县制订《农牧业发展十年规划(1963~1972)》,分为总任务、主
要指标、主要措施三大项。1974年,《人口增长计划》列入全县计划之内。1980年 3月,县国
民经济计划中已包括:总计划、工业生产计划、农业生产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农副产品收购
计划、外贸出口计划、石油成品油分配计划、教育招生计划、人口自然增长计划。年末,增设
经济效益指标计划。1985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总计划、农业计划 (种植业、
畜牧业、林业、渔业、副业、人均收入)、工交计划、能源计划、 劳动工资计划、综合财政信
贷收支计划、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计划、商品流通和农副产品采购计划、科技计划、教育
计划、人口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