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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组织工作

第三节 组织工作




  一 基层党组织设置

  1946年5月,旗工委在泰和屯成立党小组,在泰和区建立党支部。1948年4月,县委在丰北、
新屯两个区进行公开建党试点工作。12月末,全旗共组建区委9个,直属总支2个,党支部61个,
党小组153个。

  1953年2月,设立工商科、供销社联合总支。1956年 5月,全旗10个区划定6个区(镇)设党
委,21个乡(镇)设党总支。6 月,旗委设立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银行、粮食局、手工业联
社6个党组。1957年4月,设立县总工会、县妇联党组,7月,设立团县委党组。1958年8月,设
立工业局党组,撤销手工业联社、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党组,设政法党组。9 月,以公社为
单位设党委。同月,设立商业局党组。10月,设立兵役局党组。全县基层党委(总支)21个,党
支部131个。1960年2月,撤销机关、工业、商业党组,设立机关党委,下设工业、商业、粮食、
文教4个总支。4月,撤销政法党组,设立公检法党组和第二工业局党组。7 月,撤销公检法党
组,设立公安局党组、法院检察院党组和县联社党组。全县基层党委(总支)25个, 党支部193
个。1963年 1月,撤销第二工业局、县联社和人民银行党组,将机关党委所属的工业、商业、
粮食、文教总支。改为县委直属。9月,设立手工业联社总支。1965年6月,撤销工业、手工业
联社、商业和粮食总支,建立工业、手工业、商业、粮食党委,增设交通建设、供销党委。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党的组织受到冲击而停止活动。1970年6月,建立
公社核心组。9月,除泰康镇公社外,其它9个公社都建立党委。1971年 4月,设立胡吉吐莫地
区、昌平地区(三线)总支。5 月,泰康镇公社建立党委。同月,设立工业、商业党委和粮食、
交通总支。6 月,设立农机总支。10月,设立政治部党委、生产部党委,水电总支。11月,设
计统总支。1972年 2月,设立文教总支、卫生总支。4月,设立二工业党委、农副党委。8月,
设立县直属机关党委、建设总支,1973年3月,撤销政治部党委、生产部党委、计统总支。8月,
设立公安局党委、人民法院党委,撤销县人民保卫部党委,农副党委改为供销合作社党委。设
立物资总支,撤销昌平地区(三线)总支。水电总支分为水利总支、电管总支。文教总支、粮食
总支、农机总支改设党委,1974年 4月,卫生总支改设党委。7月,设立水产总支。1975年3月,
设立芦苇总支。7月,设立畜牧党委。1976年,全县基层党委(总支)40个,党支部434个。

  1979年 9月,设立邮电党委。10月,建设总支、交通总支改设党委,文教党委改为教育党
委。1980年3月,撤销公安局、法院党委。9月,设立直属机关、工业、财贸、文卫、农业党委,
同时撤销商业、粮食、供销、教育党委。12月,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党组,
撤销县革命委员会党组。1981年1月,设立总工会党组。2月,撤销直属机关党委,分别设立县
委机关党委、县政府机关党委。3月,设立人民法院党组。8月,设立妇联党组。12月,撤销财
贸、文卫党委,恢复商业、粮食、供销、教育党委,邮电党委改为邮电总支。1984年 1月,县
委、县政府机关党委合并为县直属机关党委,增设政法、经委党委。撤销工业党委。建委党委
改为城建环保党委。1985年1月,撤销经委、政法党委,设立工业党委。全县共有基层党委(乡
镇)15个,直属党委16个,总支24个,党支部595个。

  二 党支部建设

  1948年,在公开建党同时,整顿20个党支部,集中培训村级干部 212人,有36个党支部开
展党课学习。一般解决党内矛盾的手段以处分为主,思想斗争和思想教育为辅。

  1949年,县委提出巩固党支部的中心环节是思想教育。教育内容有生产中模范作用教育、
政策前途教育、阶级教育、群众观点教育等。1951年,党支部工作在党员思想教育的基础上,
增加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加强会议制度,健全支委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充实会议政治内容等。1953年 8月,旗委指示各区委:要解决党不管党的问题,首先抓好一个
党支部,经常给予帮助。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然后总结经验,以点带面。1954年10月,旗委
组织部调查,全县薄弱党支部占 7—8%;党内存在的问题有领导水平不适应新的事物以及资产
阶级思想、自由主义、分散主义、不团结、骄傲自满、无组织、无纪律、思想麻痹、阶级观念
不强等。年末,对基层党支部进行整顿和改选。共整顿改选21个党支部(其中薄弱支部 2个),
并严肃处理有资本主义思想并行为严重(雇工、放贷、倒买倒卖等)和严重违法乱纪并屡教不改
分子。1957年,农村党支部结合党在农村中心工作进行整顿,机关、工业、商业党支部结合整
风运动进行整顿。1957年冬—1958年4月,主要以粮食征购、合作化和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
为中心内容,结合农村整社,进行大规模农村党支部整顿工作。批判部分党员不同程度的资本
主义思想,坚定所有党员社会主义立场。5 月后,批判党内存在的“唯条件论”、“困难论”、
“习惯论”,使党员破除迷信,解放思想,鼓足干劲,敢想敢干,树立共产主义风格。在整顿
过程中,撤换了一些思想“右倾”(坚持实事求是,抵制“大跃进”)、工作消极的党支委,清
除丧失阶级立场(与“四类”分子来往密切)、坚持资本主义道路的党员出党。1962年,全县73
个农村党支部中,有9个属于落后党支部,其中党内资本主义思想严重的 6个,闹不团结的2个,
坏分子把持领导权的 1个。县委整顿落后党支部,主要从四方面入手:一是健全和加强党支部
领导核心,挑选一些政治觉悟高、品质好、作风正派、能认真贯彻党的政策、密切联系群众而
又有一定能力的党员组成支委会;二是教育党员,提高党员思想政治觉悟;三是严肃党的纪律。
纯洁党的组织;四是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制度。1964年,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试点,对他拉哈公
社 9个大队党支部进行整顿。同时,全县各党支部开展毛主席著作的学习运动。1966年初,全
县农村落后党支部13个,主要表现是领导核心搭配不合理,社会主义方向不明确。党的方针政
策贯彻执行不好,政治工作不突出,组织生活涣散,多数党员不起作用,支部缺乏战斗力等。
春耕前,县委对这些党支部予以整顿。整顿方式是学习毛主席著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
立健全学习毛主席著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及培养考
察积极分子制度。

  1975年,整顿党支部主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坚持群众路线,发动党内外群众开展四查一
评活动(查思想、查路线、查作风、查干劲、评论党支部),帮助党支部领导班子解决方向、路
线、团结、作风问题;二是根据“老、中、青”三结合原则和“提高、充实、调整”方针,从
组织上整顿党支部班子,要求配齐一至二名青年干部担任主要领导,并注意配备一定数量的妇
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三是转变作风,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制度。

  1977年,结合整党整风,进行党支部的整顿和建设,调整一批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学习制
度、民主生活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1981年,增加农村党员联系户制度。1982年,重点抓
后进党支部整顿工作。全县共有后进党支部56个。占全县党支部总数的 10.5%。主要表现是:
1.领导班子不团结。缺乏战斗力;2.领导者以权谋私,侵占公物,安插亲友,请客送礼;3.领
导者意志衰退,贪图享受,只拿补贴,不干工作;4.班子老化,文化水平低,工作能力差,对
党的方针、政策理解、贯彻、执行不力,以感情代替政策;5.领导者独断专行。搞“一言堂”、
“家长制”。以党代政,作威作福;6.党员觉悟低,政治素质差,缺乏革命理想,不执行党的
决议,不遵守党的纪律,不过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等。县委先后抽调 146名党员干部深
入基层,在调查摸底、学习、总结工作、改选支部领导班子和建制基础上,采取整顿与生产相
结合。整顿与思想工作相结合,整顿与财务整顿相结合,整顿与社会治安相结合的方法,共整
顿47个后进党支部。1983年,再次整顿33个后进党支部。1984年,各乡(镇)场根据家庭联产承
包制的特点,将农村党组织的集中活动改为小型分散活动,同时,强化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在
党员教育上,除向党员进行党的理论、基础知识教育外,还进行文化、科学、经营管理等方面
的教育。1985年,深入开展农村党员联系户活动和广泛开展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活动。

  三 党员发展

  1946年5月,党员发展处于秘密阶段,旗工委在泰和村秘密发展 4名党员。6月中旬,泰康
县委在泰康街发展一批党员,加上省委派到旗、县开辟工作的党员。旗、县党员总数27人,分
别在泰和村支部和泰康铁路工会支部过组织生活。1947年,陆续在重点区(努图克)、村秘密发
展党员。发展对象是真正的雇农或贫农出身、愿意跟共产党走、敢于打土豪、分田地、向地主
阶级做斗争的农民。也包括敢于同资本家做斗争的城市贫民。并且要求党员严守党的秘密,不
准对任何人,包括父母、妻子暴露党员身份。

  1948年 4月,进入公开建党阶段,到7月份,新屯区公开原秘密建立的4个党支部,同时,
又建立了4个新支部;丰北区(今五面井)公开原秘密建的1个支部。两区都发展一批新党员。在
公开建党过程中,发生突击发展党员倾向,有些党员既无预备期,又无介绍人,甚者自报公议,
群众评议通过,就算是党员了。8 月,省组织工作会议后,县委对此倾向予以纠正,发展党员
采取积极、慎重的方针。县委指示城区党支部注意吸收妇女及贫苦知识分子入党,对个别参加
工作时间较长(二年以上)并在工作中经过考验的地富子弟亦可酌量吸收。1949年,县委提出发
展党员标准是:“必须是成份好,出身纯洁,在工作和生产中真正积极带头,作风正派,并且
大公无私,能有自我牺牲精神,坚决为人民服务的人”。1952年,县委规定:“发展党员仍坚
持巩固为主,在党的力量薄弱村屯或没有党员村屯以及党的力量薄弱机关、部门可采取慎重地
个别吸收,但吸收新党员必须具备党章所规定的入党条件,没经过考验和政治觉悟低的不准吸
收。同时,还必须经过区委或总支委严格审查了解上报党委批准。1954年,发展党员重点是农
村,其次是工厂、企业,适当在机关中发展党员,健全中小学党的组织。新党员条件是:经过
教育,成份好,历史清楚,对党忠诚,在群众斗争中及工作、生产、学习表现积极,懂得党的
事业并愿终身为党的事业而奋斗,能够遵守党的纪律。实践中,通过互助合作、爱国丰产、计
划卖粮等运动发现、培养和吸收非党积极分子,从中发展党员。1956年,基层党支部在发展党
员过程中。存在着不信任知识分子、工商业职员和轻视妇女倾向,认为知识分子虚伪,工商业
职员难免有经济问题,妇女是累赘等。根据这些倾向,县委指出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主要克服
右倾保守思想和程度不同的关门主义。1957年,根据省组织会议精神,基本上停止接收新党员。
1958年,发展党员重点放在工业系统、知识界和党的力量薄弱部门与农业社、队。发展对象是
经过较长时间考验、经过全县整风或农村大辩论斗争锻炼,又红又专的非党积极分子。1959年,
各种机构膨胀,县委决定迅速发展一批党员以满足各方面需要。并规定注意接收劳动妇女中的
先进分子入党,一般占接收新党员总数的15— 20%,但是对于富裕中农出身的人,一般不能接
收入党。1961年5月,县委针对自1958年以来,所接收的新党员较多(三年共计773人),有些新
党员在入党前缺乏全面审查和严格手续,出现少数新党员觉悟不高、成份不纯、历史不清等现
象,决定控制党员发展速度,切实加强党员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质量。当年,全县接收新党
员40人。1964年 7月,在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设兼职组织员。1966年上半年,重点从经受
“三大革命”运动锻炼、表现突出的非党积极分子中发展新党员。下半年,“文化大革命”进
入高潮,发展新党员工作停止。

  1970年,恢复发展新党员工作。新党员中,既有各条战线上的生产骨干,也有群众组织的
造反派头头。1975年,重点在生产第一线的贫下中农(农民)、产业工人、青年、妇女和少数民
族中发展新党员。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发展新党员工作主要是坚持条件,克服“突击”入
党,杜绝在发展党员问题上的不正之风,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做到“三清六有” (家庭出身清、
本人历史清、社会关系清和有申请书、有积极分子登记表、有详细自传、有政审材料、有群众
评论、有组织员谈话记录)。1978年,注重在 “三大革命”第一线、教师队伍、科技人员队伍、
少数民族和妇女中发展新党员。1981年,撤销兼职组织员,由组织部派专职组织员负责与入党
对象谈话。1984年,在发展党员上,一是坚持吸收有为共产主义献身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为人民做出突
出成绩的先进分子入党;二是突出重点,坚持在知识分子,青年农民和“两户一体” (专业户、
重点户和经营联合体),以及工交、 财贸一线职工中发展党员。1985年,发展党员除坚持党章
规定的党员标准外,还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指示,根据职别提出文化程度要求,杜绝在文盲中发
展党员。全年新发展党员251人,其中知识分子110人。年末党员总数7 231人。

   党员构成表
   单位:人





  注:职业栏科教中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文艺与体育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医务
人员,新闻工作者;工人中包括营业员及服务员;其他中1959年包括学生,1985年包括个体工
商业者、离退休职工、集体管理人员、学生。

  四 领导干部选拔

  1947年,县委、旗政府主要从土改斗争的积极分子中选拔干部。

  1951年,县委规定:提拔干部必须贯彻大胆放手而又慎重原则,将在斗争中忠实党的事业
并有创造才能的、与群众有联系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即以德才兼备为提拔干部标准。
1953年,开展干部“写实”工作,即如实记录干部的政治品质、业务能力、贯彻执行党的政策
情况以备选拔。同年,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并向省输送一批区、科级干部。1955年,改革预备
干部制度,实行“现职代预备”的培养方法,实行分工培养。1959年,选拔干部要求打破论资
排辈的习惯,根据“稳定提高”的方针,选拔有干劲、有才能的优秀干部担任各方面的领导职
务。1960年,领导干部的候选人为又红又专、历史清楚、政治可靠、认真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
有革命干劲、肯学肯钻、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优秀干部。1964年,根据中中央“坚决地、放手地、
逐步地培养提拔新生力量”方针,县委组织部门集中力量抓培养新生力量工作。年初,在经过
出身、政治历史、社会关系的审查和现有德才情况考察之后,确定 113名培养对象。其中,县
级 6人,部科级12人,公社书记、社长15人,股级80人。并且采取现职带预备、领导带一般、
强带弱的原则,落实培养人。有1名县级预备干部和5名公社书记、社长预备干部分别提到科级
和股级干部进行培养。同时,本着接班人“五条标准”,提拔 6名科级和11名股级新生力量。
1966年上半年,县委规定,在选拔培养干部工作中,特别注意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
同时,还要注意培养妇女干部。具体培养措施:1.参加“四清”运动,凡是已确定为新生力量
的对象,一般都要参加二期以上“四清”运动锻炼;2.对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首先放到基层
去锻炼,丰富基层工作经验;3.进行阶级教育,普遍进行“三史”(家史、村史、社史)教育,
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4.带着问题学习毛主席著作,实现思想革命化。

  1967年,县革命委员会及各级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后,领导班子实行“三结合”,由革命
干部、解放军和群众组织头头三方面组成。此期间,一些群众组织头头被选拔任命为各级领导。
1975年,开始在各公社、厂(场)配齐2—3名30岁以下的青年干部充实领导班子,并建立1—2年
内可以提拔的青年干部后备名单。

  1980年,县委按照“三位一体”建设领导班子的方针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根据新时期的
用人观点、用人标准,经过上下两次反复产生 111名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有的送上级党校、
干部学校轮训,学习理论,学习专业知识,提高领导能力;有的担任较重要领导工作,增长指
挥才干;有的按照专业化要求,进行定向培养。1981年,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
化的要求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在县、科级后备于部中,县级年龄最小29岁,最大43岁,平均
37.7岁;科级最小23岁,最大40岁,平均38.6岁。县级大专文化6人,占县级55.6%;科级大专
文化33人。占科级22%。县级专业干部6人,占县级55.6%;科级专业干部58人,占科级37.2%。
培养措施有送上级党校学习,派到薄弱队、厂蹲点,到基层任职,老干部传帮带等。年末,有
52名中青年干部被选拔充实到县、科、公社(场)领导班子。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8名,妇女干部
4名。与往年相比,领导班子发生四个变化: 一是平均年龄下降;二是专业干部增多;三是文
化程度提高;四是少数民族和妇女干部增多。1984年,按照“四化八门”和梯型年龄结构的方
针建设第三梯队(后备干部)。1985年,仍然按照“四化八门”和梯型年龄结构的方针建设第三
梯队。在具体实施中,注意广泛走群众路线,发现和选拔有理想、有现代经济和技术知识、有
改革精神、能够开创新局面的人才。全年,县级后备干部29人,科(局)级后备干部 234人。从
中选拔15名中青年干部担任乡(镇)领导和科(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