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商团体
第三节 工商团体
民国17年(1928) 7月,泰康小蒿子站商会正式成立,大小商号90家入会。商会选举特别会
董4人,会董11人,其中会长、副会长各1人。
伪满康德 5年(1938),小蒿子商会改组为小蒿子站商工公会,商工公会为日本人所控制,
主要任务是统一向工商户征收捐税和摊派公债。伪满康德 7年,杜尔伯特旗棉布组合、烟草组
合等归商工公会领导。伪满康德10年,第二次改组商工公会。正式明确商工公会为经济协力机
关,使代表商工业者利益的团体组织变为统治商工业者、压迫商工业者的工具。商工公会组织
内设会长、副会长、理事、主事、事务员、事务补、雇员、杂役等。商工公会的经费主要由会
员负担,日本人担任公会主事。
1949年 3月,在进行私营工商业登记工作时,根据工商界意见整顿和改组商工会,商工会
会长由曲春圃担任。1953年 5月,召开工商联代表会议,贯彻全国人民的三大任务与中华全国
工商联合会筹备会议的精神和决议以及工商业政策。会上选举产生第一届工商联合会。工商联
合会委员由13人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 1人,曲春圃任工商联合会主任委员。1955
年 5月,第二届工商联合会代表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工商联合会委员会。委员会由
13人组成,曲春圃任工商联委员会主任委员。1957年,第三届工商联合会代表会议召开。会议
选出工商联合会委员12人,曲春圃任主任委员。
1959年,第四届工商联合会代表会议召开,会议选出工商联合会委员12人,曲春圃任工商
联合会主任委员。1961年,第五届工商联合会代表会议召开。会议选出工商联令会委员14人,
曲春圃任主任委员。1963年,第六届工商联合会代表会议召开,会议选出工商联合会委员13人,
曲春圃任主任委员。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商联合会机构瘫痪,停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