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女团体
第四节 妇女团体
一 组织机构及代表会议
1946年秋,开展反奸清算斗争,各村普遍建立妇女建国会,吸收17—45周岁劳动妇女入会。
泰康县妇建会设妇女委员1人,下设小组。
1949年,泰康县妇女委员会成立,各区普遍建立妇代会,村建妇代小组。全旗共建58个妇
代小组,妇委会会员4 208人。年末,县妇委会改称县妇联。1950年2月23日,召开第一届妇女
代表大会,会期3天,出席会议代表85人,特邀代表8人。会议通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一届
妇女联合会。委员9人(常委5人),其中主任 1人。1952年,泰康县妇联改称杜尔伯特旗妇联。
1954年 4月16日,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召开,会期5天,出席会议代表156人,列席代表19人。
特邀代毒 6人。会上通过《1954年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二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19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人。1957年 4月23日,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召开,会期3天,出席
代表 200人。会上通过《二年来的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三届妇女联合会执
行委员会。委员19人(常委7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共 3人。1960年8月28日,第四届妇女代表
大会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代表280人。会上通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四届妇女联合会执
委会。委员21人(常委 7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人。1962年9月10日,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
召开,会期3天,出席会议代表208人,列席代表16人,特邀代表 1人。会上通过工作报告,选
举产生第五届妇女联合会执委会。委员21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人。1964年9月11日,第六
届妇女代表大会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代表260人。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妇女联合会执委会,
委员19人(常委7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人。1966年4月6日,第七届妇女代表会议召开,会
期5天,出席会议代表279人。会上通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七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
员23人(常委9人),其中主任1人。1973年8月20日,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召开,会期3天,出席
会议代表500人,特邀代表4人。会上通过,《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
革命建设中伟大作用》的报告,选举产生第八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31人,其中主任、
副主任各1人。1978年12月6日,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召开,会期3天,出席会议代表603人,特
邀代表3人。会上通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九届妇联委员会执委会。委员31人(常委7人),其
中主任、副主任各1人。1985年,县妇联机关职工5人,内设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权益部、
儿少部和办公室。乡(镇)场妇联24个,村级妇代会135个。
二 妇女从政
1947年,在“砍挖”、“土改”运动中,妇女会协助农会斗争地主和富农家庭中的女性成
员及监视坏人。利用大秧歌、歌曲等文艺形式宣传闹翻身、求解放的革命道理。1948—1949年,
妇女们响应党的号召,送郎送子参军参战,做军鞋、晒干菜、照顾军属等,支援解放战争。县
委注重培养女党员、女干部以开展革命工作。由于封建意识和乡土观念束缚,妇女从政受到重
重障碍。家庭老人、丈夫反对妇女抛头露面,怕“招风惹事”;男同志不愿与女党员、女干部
共事怕“惹麻烦”;妇女则担心当干部后会调动工作,离开家乡等。1949年底,全旗女党员94
人,区妇女干部15人,村妇女干部 220人。有些女干部不久即弃职回家。1950年,妇女们送子
送郎参加志愿军或担架队,走上抗美援朝的前线。1956年,高级合作化期间,普遍健全妇女组
织,22个乡镇配齐女副乡长,75个社配备63名女副主任,每个生产队都配备 1名妇女队长。12
月,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成立,选举女副县长 1人。1967—1968年,从农民中突击提拔一批
妇女干部,进入县、社两级领导班子,任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和常委、委员等职。“文化大
革命”结束后,这批妇女多数按一般工人对待,分批分期或个别安排适当工作。1985年,全县
女干部1 167人,占干部总数的36%。
三 劳动生产和持家
1948年,发动妇女参加大生产运动,从事季节性农业生产和大搞副业。主要副业有熬制盐
碱、编织席茓、养殖猪禽、纺棉织布等。1949年,全旗参加农业生产的妇女占劳动妇女总数的
22.6%,参加副业生产的妇女占劳动妇女总数的45%。同年,在城区妇女中提倡节约发家和有算
计地安排生活。1957年 4月,包莲花做为全国第一个女人工授精员(配种员)到肇东学习配种技
术。1958年,包莲花在克尔台联合其他两名妇女,组成“三花”配种站。1959年 2月,县委号
召全县学习包莲花的先进思想和共产主义劳动态度,“三兰”、“三英”、“三芝”等配种站
接踵成立。1960年,在学习包莲花基础上,掀起学习铁姑娘李桂清安心农村、大办农业的高贵
风格的热潮。同年,出现女拖拉机手和机械工等12人,女配种员和女兽医 177人。除农业战线
外,机关、事业、企业有女职工3 800人。全县被评为国家、省、市“三八”红旗手9人,“三
八”红旗单位63个。1961年, 在妇女中进行 “勤俭建国、勤俭持家”教育和开展“学十凤”
(10名优秀妇女)、“赶十凤”的红勤巧俭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文化大革命”到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前,生产队分值低,出力不挣钱,二线妇女一般不再参加集体劳动。一线妇女出
勤率也大大降低。生产队在农忙季节, 只好用 “现钱卯”的办法调动妇女们的生产积极性。
“三八”红旗手称号也被其他荣誉称号所取代。1980年,恢复“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
集体竞赛活动。竞赛条件是:1.在各条战线上及各项生产、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2.努力学习
现代化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及科学实践中有重要
成果者;3.在托儿所、幼儿园、食堂及各项后勤服务事业中有出色成绩者;4.坚持勤俭建国。
勤俭持家,移风易俗,用社会主义思想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教育好子女计划生育等方面起
模范带头作用者;5.妇女组织和妇女干部工作成绩显著者。12月,在泰康镇北街进行“五好家
庭”活动试点。“五好”标准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地情况制定。一般包括生产劳动、教育子女、
邻里关系、家庭关系、计划生育、卫生治安等方面。1981年。农村实行经济责任制后,一、二
线有劳动能力的妇女全部走出家门投入到农、副业生产中。妇女工作以生产为中心,号召妇女
“四个达到”,即家庭副业户均收入350元,其中养殖收入200元。种殖收入 100元。其他收入
50元。“三八”节期间,表彰奖励“三八”红旗手 200名,“五好家庭”39个。年末,再次评
出“五好家庭”35个,“五好个人”200人。“五好个人”包括好妈妈、好婆婆、好媳妇。1983
年,县妇联将十户“五好家庭”事迹做为典型向社会做广泛宣传。其中有出席全国“五好家庭”
代表毛玉兰、金翠兰。有出席全省“五好家庭”代表关春芳、徐艳春、李桂霞等。同年,开展
“十能手”竞赛活动。“十能手”即:科学养殖、科学种植、编织、科学育苗造林、多种经营、
科学采集、文明经商、科学加工、长短途贩运、家庭经济能手。年末,产生 “十能手”250人。
1984年,“十能手”达到 841人。1985年,城镇开展优秀女厂长、女经理竞赛活动。“三八节”
期间,表彰奖励优秀女厂长、女经理40人。年末。全县评选出“五好家庭”1 000户。
四 维持妇女权益与妇女保护
1949年,妇女会调查,歧视妇女和虐待妇女的现象非常严重。如,有好吃的分男不分女,
让男孩上学不让女孩上学。将妇女禁锢家中制止其参加社会活动,婚姻全凭父母包办,订娃娃
亲(童养媳),干涉寡妇再婚,虐待打骂媳妇等。各级妇女会通过说服教育甚至强硬手段制止或
打击歧视、虐待妇女行为,使一些妇女从不合理的婚姻状态中和恶劣的境遇中解脱出来,妇女
会成为妇女们的又一个娘家。1951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据泰和村调查,当年
不足法定年龄结婚的妇女占新婚妇女的92.3%,包办婚姻占83.3%,买卖婚姻占100%,有 5家养
“童养媳”。1952年,对妇女进行妇婴卫生教育,并建立 9个新法接生站,以减轻孕妇痛苦,
保障妇婴安全。1953年,通过贯彻落实《婚姻法》,基本消除包办婚姻和“童养媳”,妇女为
争取婚姻自由而殉情自杀或被摧残至死的现象不复存在。同时, 在干部中, 限制无条件离婚
(喜新厌旧)、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等行为。1955年,有的农业合作社发生男女同工不同酬情况。
县妇联提出必须贯彻男女同工同酬。在妇女孕期、经期给予调配轻微的劳动,并推广托儿互助
组和试办托儿所。1956—1960年,普遍存在着妇女劳动过多过累现象。妇女一般白天参加繁重
劳动,如钻井、修渠、翻地等,晚间忙做家务,甚至在孕期、经期、哺乳期也得不到适当照顾。
1961年,“农业六十条”公布后,贯彻“三调三不调”原则,各生产队根据劳动需要和妇女本
身特点,实行劳力分线、活计分项、合理安排。1965年,县妇联共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22起,
上访内容有虐待妇女、歧视女工、损害儿童利益等。1981年,《新婚姻法》贯彻实施。1983年,
县、社两级妇联共处理来信来访56起,上访内容有第三者插足、喜新厌旧、虐待妇女儿童、忽
视女工福利、抵制计划生育政策等。1985年,县妇联在调查中发现招收技工学员存在男女录取
分数标准不平等现象:1984年的录取分数男120分,女 170分;1985年的录取分数男245分,女
279分。住房分配中也存在着以男职工为主, 女职工无份的现象。之后,向上级反映这一现象,
提出改进意见。同年,县妇联密切配合司法部门处理强奸未遂、虐待妇女、遗弃妇女 3个大案
件,为妇女伸张了正义,维护了妇女权益。
五 文化学习
1949年,全旗有初小文化程度的妇女11人,其他妇女全是文盲或半文盲。同年,普遍开展
妇女冬学。妇女们冲破家庭和社会的障碍,改变走娘家串亲习惯,从繁忙的家务中抢时间、挤
时间学习文化。1952年。开办速成识字班,所教的字、词往往与妇女所熟悉的事物相关联,提
高了妇女们学习兴趣。1953年,全旗共办识字班93个,参加学习的妇女 898人,占男女学员总
数的45%,其中识1 000字以上的妇女达 287人。并且从学员中培养出一批女干部、女民师等。
1954—1956年,每年都有 200余名妇女摆脱文盲状态,达到初小毕业水平。“文化大革命”到
改革开放时期。一些农民家庭因为生活困难,劳动力缺乏,或因重男轻女,以及因为某些农村
入学条件差等,从而造成部分女孩失学、辍学,形成新的文盲、半文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