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

第十一篇 政权政协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机构




  1980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人大主任由县委书记兼任,专职副主任 5人。内设办公
室、法制科、经济科、文教科技科。1984年 4月,人大主任实行专职。同年,增设人事民族办
公室。1985年,人大机构职工20人,其中人大主任1人,副主任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