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劳动调配

第四节 劳动调配




  1949年,企业间劳动力调配基本上是商调。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由劳动部门统
一调配劳动力。1958—1960年,劳动力调配贯彻“先国家、后地方”,“先城镇、后农村”等
方针,有上千名农村劳动力被安排到松辽石油队和城镇工厂企业充当工人。1963—1973年,劳
动调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壮劳力不足,现实的技术力量和后备的技术力量缺乏,各企业所
急需的人材一时难以调进;2.各单位本位主义和劳动体制僵化,给劳动力合理流动造成障碍。
1979年,“双退”接班后,一些熟练工人离岗,有的企业技术力量更加不足,超编人员调不出,
所需人材调不进,企业工人出现又多又少状态。1981年,办理离退休子女转制,有 340名集体
工人转为全民职工调入国营企事业。

  1979—1985年,劳动部门在为企事业调剂劳动力同时。还为 1 485名工人解决两地分居的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