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局
第十七篇 教育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教育局
民国16年(1927)8月,泰康设治局公署设视学员 1人。民国20年,设立教育局,视学员1人,
设治员兼任局长。
伪满大同元年(1932) 6月,泰康设治局设教育股,股长1人。伪满大同2年,泰康县总务科
内设教育股。伪满康德元年(1934),改由行政科内设教育股。12月,杜尔伯特旗公署内务科设
文教股。伪满康德7年6月,改由行政科内设文教股。
1946年6月,泰康县民主政府设教育科,科长 1人。8月,旗民族民主联合政府设民教科,
科长1人,科员3人。1948年7月,民教科分出文教科。1957年3月,文教科分出教育科。科长、
副科长各1人,视察员2人。科员5人。1958年4月,教育科与文化科合并,改称文教局。1960年
4月,文教局分为教育局、文化局。1963年3月,教育局再次与文化局合并,复称文教科。1967
年4月,设文卫组,隶属于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1969年3月,文卫组改称文教卫生系统革命委
员会。8月,文教卫生革命委员会分出文教革命委员会。1970年3月,文教革命委员会改称文教
革命领导小组。1971年 8月,文教革命领导小组改称文教科。1979年12月,文、教再次分设。
教育科内设人事股、秘书股、财务股、普教股、民族教育股。1984年 3月,教育科改称教育局,
局长1人,副局长3人,科员15人。下设人事股、秘书股、计财股、初教股、中教股、职教股、
双勤股和民族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