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函授教育

第四节 函授教育




  1959年,进修学校开办中师函授和高师函授。学制 4年,招生对象为中小学教师。学习方
法以自学为主。寒暑假集中面授辅导。学员所在学校每周为学员提供6—8小时自学时间,教材、
学习进度由进修学校统一安排,学完1科,考1科,结业 1科。成绩全部及格者,由省发给毕业
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从1959年到1985年,共招收学员2 117人。其中高师函授学员155人,中
师函授学员1 9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