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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课程设置

第五节 课程设置




  清代,蒙古族初学课程有“察汗脱鲁格” (拼音)和蒙古文的 《三字经》、《名贤集》、
《四书》等。 汉族私塾初学课程有《百家姓》、《三字经》、《 千字文》、《庄农杂志》、
《名贤集》,二三年后学《论语》、《大学》、《中庸》、《孟子》,然后学《易经》、《春
秋》、《书经》、《诗经》等。官办学堂初等设修身、国文、算术、经学、历史、地理、格致、
体操8科。高等增设图画,共9科。

  民国时期,小学课程在清官学基础上有所增减,高等小学增设“三民主义”课。

  伪满时期,国民小学课程设置满语(汉语)、日语、算术、图画、唱歌、体操 6科,国民优
级小学课程在上述基础上增设修身、经学、历史、地理、自然、手工、珠算、习字共14科。

  1952年,国家颁布全国统一的小学课程,设置语文、算术、图画、音乐、体育 5科。蒙古
族小学增设蒙文课。五十年代初、初中课程设置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生理、地理、
历史、外语、图画、音乐、体育、农基13科。1969年,实行“九年一贯制”。课程设置政治、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农基、地理、历史、外语、生理卫生、音乐、美术、体育13科。蒙
古族中、小学增设蒙文课。1978年,实行“十年制”。课程增设生物、自然常识 2科,共15科。
1982年 3月,恢复中学“六年制,”中学课程设置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
史、地理、生物、生理卫生、音乐、美术、体育13科。1985年 9月,完成小学“六年制”过渡,
县城小学课程设置思想品德、语文、外语、数学、自然、地理常识、唱游、音乐、美术、体育、
劳动12科。农村小学课程减设唱游、外语、劳动科,增设农业常识科,共10科。蒙古族中、小
学增设蒙文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