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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文化设施

第六节 文化设施




  一 戏园子

  伪满康德 6年(1939),林甸县地主翟共范投资在泰康街建立一座戏园子。砖瓦结构,两侧
包厢、600 个座席。戏园子建成后。全靠外请和自然流入的戏班演出。观众少,不赚钱,不久
转卖给郝桂馨经营。在郝桂馨经营期间,该戏园也不景气。伪满康德11年折除。

  1954年,旗政府决定筹建新戏园子。建园资金主要来自剧团盈利,当年落成,土木结构,
建筑面积400多平方米,600个简易座位。1960年 4月,评剧团迁往人民剧院,戏园子变为民用
住宅。

  二 职工俱乐部

  1957年,职工俱乐部落成,砖瓦结构,450 个座席,隶属县总工会。1959年,兼作电影院。
对外售票映出。1962年不再放映电影,俱乐部主要活动是节假日组织县城工人、干部开展图书
阅览、游艺活动以及文艺节目演出。1983年11月,俱乐部经过维修,座席已达514个。

  三 文化宫

  1958年,县财政和工业、商业系统共同集资动工兴建文化宫,当年落成。1959年,在文化
宫举办全县农、林、牧、副、渔样品展览会。1960年,文化宫增设 800个座席,民族歌舞团迁
入。每逢星期六举办交际舞晚会。1962年,改作电影院。1964年,电影总队迁入办公。1969年
10月,电影院迁到人民剧院。1970年,电影管理站迁出,文化宫改修为电业局办公室。

  四 人民剧院

  1960年4月,财政投资70万元,动工兴建人民剧院。1962年4月,建成交付使用。

  剧院系砖瓦结构,建筑面积1 170平方米,座席1 020个,归评剧团管理,是县评剧团对外
演出场所。1965年 5月,评剧团移交嫩江县,蒙古族歌舞团迁入。1969年10月,对外放映电影,
人民剧院成为影剧兼用场所。

  五 新影剧院

  1977年11月,投资90万元,动工兴建剧院。1981年11月, 落成交付使用。建筑面积2 160
平方米,1 117 个座席。新影剧院不仅外表美观,内部设备也较先进。有宽敞的演出舞台和布
景区,有扩音室和多彩的灯光,即可放电影,又可供大型戏剧、歌舞演出。新影剧院远离城镇
中心,没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虽然通过画廊、播音宣传、送票上门等方法,积极组织观众,
但观众还是逐年减少。1982年末,已不能全年放映。1983—1985年,天暖季节对外放映,冬季
封闭停映。

  六 草原文化宫

  1983年春,财政投资22万元,在胡吉吐莫兴建草原文化宫。7 月,落成交付使用。砖瓦结
构,建筑面积760平方米。500个座席。内设电影放映室、文艺演出舞台、图书阅览室、老干部
活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