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二章 体育
第一节 机构
伪满康德7年(1940),旗公署行政科保健股设1雇员管理体育事务。
1948年,旗政府文教科兼管体育工作。1957年4月,成立体育办公室。编制2人,其中副主
任1人,科员1人。办公室主任由主管体育工作的副县长兼任。1959年 7月,体育办公室改名体
育运动委员会,编制 2人,主任仍由副县长兼任。1962年,精简机构,体委与教育科合署办公。
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体委被军管,武装部军训科负责全县军体工作。1971年,重新成
立体育办公室,军代表同时进驻。1973年,体育办公室再次改名体育运动委员会,军代表撤出。
1974年,下设青少年业余体校。1985年,体委编制3人,其中副主任1人,主任仍由主管副县长
兼任。下设体校,职工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