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丧葬
第七节 丧葬
一 蒙古族
蒙古族游牧时期,实行野葬。人死后不设灵床,不摆供品,把尸体放在勒勒车上拉着出殡。
尸体从车上掉下的地方就是墓地。或者人死后,家人拔起蒙古包,套上勒勒车,赶着牛、羊群,
搬迁到其他地方,把尸体扔在原地,也算葬妥。
喇嘛教传入后,王公贵族和喇嘛实行火葬。用布缠裹尸体,涂上油脂,火化后将骨灰放入
灵塔中储存或埋入墓地。民间非正常死亡者也多用火葬。
清道光年间,从旗扎萨克鄂绰尔琥雅克图开始,实行土葬。清末民初,土葬比较普遍,野
葬习俗已经消失。土葬分卧棺和坐棺两种。喇嘛、尼姑和对佛特别虔诚的人死后用坐棺。坐棺
外形象庙,分三节。底坐扁方形,中间长方形,上部檐式庙顶,死者盘坐其中。1947年后,丧
葬形式与汉族相同。
二 汉族
汉族人死后,历来都用棺材装殓,实行土葬。人在病危时,子女们便把棺材和装老衣 (即
寿衣) 准备好。杨木棺材为次品,松木棺材为中品,揪木、红木棺材为上品。棺面多画灵亭、
人物、山水、树木、“二十四孝”等。寿衣多为黑色,整套寿衣不准有扣,全部用带子系,表
示后继有人即带“子”之意。死者决不能死在炕上,据说死在炕上,会把炕背到阴间去。事先
要在外屋用木板搭灵床,把死者停放在灵床上嚥气。尸体要在第二天装棺材内,俗称“入殓”。
死者口内要含一枚铜钱,俗称“压口钱”。左手要拿打狗干粮,右手要拿打狗棒,这是为死者
前往阴间路上撵狗准备的。头前或棺前放一盏灯,并放一小木桌,上摆米饭、油炸粉条、鲜白
菜等祭品。桌前放一泥盆,俗称“丧盆子”,用来烧化纸钱。同时要在大门外挂过头纸,男挂
在左边,女挂在右边,死者的岁数多大就挂多少张。在屋门前搭起灵棚,棺材停放在灵棚内。
每天死者的儿女们都要到屯外土地庙去送浆水,俗称报庙。人死后要请阴阳先生,俗称“出黑
的”,决定死人在家放几天和选择坟茔地。一般人死后要在家停放3天,有钱人家可停放5天至
7天。在家停放的最后一天,把棺材盖移开, 让儿女们和死者见上最后一面,并用白酒点擦死
者的耳、鼻、眼、口等处,俗称“开光”。然后盖棺、钉寿钉。往墓地抬送时抬棺材的人最少
是24人,人称24杠;最多是32人,人称32杠。起棺时,死者的长子要把丧盆子顶在头上摔碎,
然后扛灵头幡在前引路。大姑爷(死者的大女婿)要撒用黄裱纸剪成的“买路钱”,俗称“出殡”。
抬到墓地后,把棺材放入事前挖好的墓穴内,死者的长子先抓一把土撒在棺材上,然后大家一
齐动手埋成圆形坟包,丧葬仪式就算结束。
1947年,破除迷信,人死后一般不在家停放,也不用人抬而是用车把尸体运到墓地土葬。
1967年,县城内实行火葬,农村仍然土葬,农村的丧葬仪式与过去大略相同。
三 回族
回族人死后,如早晨死,午间即葬,不象汉人那样长时间停放尸体。找三名老人来料理丧
事,死者是男的就找男的,死者是女的就找女的。死者事先停在“旱流子”(木板)上,待死者
亲友来齐后,把死者抬到“水流子”(木板)上,由三名老人用清水为死者净身,从头洗到脚,
连指甲都得洗干净。洗完后再抬回“旱流子”上,用白布裹身,男包三层,女包五层,然后装
入经匣,经匣用 8人抬送往回民专用墓地。不论离墓地多远一律步行,途中可以换人,只是经
匣不能落地。经匣停放墓穴西边,抽开经匣,把尸体慢慢地仰放墓穴内。并且使其面向西偏,
即面向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天房的方向,以为死后也能按时起身作礼拜。安放好后,盖上木板,
用土埋成长方形的坟堆,教长念“回头经”,儿女和亲友们跪拜,丧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