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口构成 一、民族构成
1977年,全区有人口 7 309人,汉族为大多数,有少量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达
斡尔族、鄂温克族和鄂伦春8个民族。其中:汉族7 093人,占总人口的97.04%;满族52人,占
总人口的0.71%;朝鲜族50人,占总人口的0.68%;回族44人,占总人口的0.6%;达翰尔族17人,
占总人口的0.23%;蒙古族50人,占总人口的0.68%,鄂温克族1人,占总人口的0.01%;鄂伦春
族2人,占总人口的0.03%。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区总人口为15 222人,有10个民族。其中:汉族14 558
人,占总人口的95.64%;蒙古族220人,占总人口的1.45%;回族90人,占总人口的0.59%;朝鲜
族72人,占总人口的0.47%;达翰尔族36人,占总人口的0.24%;锡伯族2人,占总人口的0.01%;
鄂温克族11人,占总人口的0.07%;鄂伦春族2人,占总人口的 0.01%;满族230人,占总人口的
1.51%;外国人加入中国籍1人,占总人口的0.007%。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区总人口为23 466人,10个民族。其中:汉族22 136
人,占总人口的94.3%;蒙古族445人,占总人口的1.9%;壮族1人,占总人口的0.004%;朝鲜族
70人,占总人口的0.30%;满族622人,占总人口的 2.65%;达翰尔族51人,占总人口的0.22%;
锡伯族5人,占总人口的0.02%,鄂温克族29人,占总人口的 0.12%;鄂伦春族6人,占总人口的
0.03%;回族101人,占总人口的0.43%。
各民族分布在图强镇(包括奋斗林场、常青林场、二十八站林场),育英镇(包括育英林场、
潮河林场、壮林林场、潮中林场、潮满林场)。
第三次人口普查各民族人口数
单位:人
第四次人口普查各民族人口数
单位:人
二、文化构成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本区6岁及6岁以上人口为13 388人。其中:大学毕业53
人;大学肄业1人;高中1 400人;初中6 161人;小学4 366人,文盲半文盲1 407人。其中6至
11岁426人。市镇待业人口73人,其中:高中17人,初中50人,小学5人,文盲1人。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区有各种文化程度人口为23 466人。其中大学本科78
人,占各种文化人口的0.33%;大学专科240人,占各种文化人口的1.02%;高中2 809人,占各
种文化人口的11.97%;初中10 660人,占各种文化人口的 45.43%;小学5 054人,占各种文化
人口的21.54%;不识字或识字很少1 817人,占人口的7.74%;0—5周岁2 366人,占人口的10.08%。
第四次人口普查各种文化程度构成表
单位:人
三、职业构成
(一)在业人口构成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本区在业人口为8 220人,男性4 960人,女性3 260
人。其中:农、牧、林、渔业541,占在业人口的6.59%;矿业及采运业4 131人,占在业人口
的50.26%;电气、煤气、自来水和供应业40人,占在业人口的0.49%;制造业438人,占在业人
口的5.33%;建筑业1 427人,占在业人口的1 7.36%;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293人,占在业人
口的3.56%;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及仓储业516人,占在业人口的 6.28%;住宅管理、工用
事业管理和居民服务业63人,占在业人口的0.77%;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162人,占在业人
口的1.97%;教育、文化、艺术事业356人,占在业人口的4.33%;金融、保险业 34人,占在业
人口的0.41%;国家机关、政党和群众团体218人,占在业人口的 2.65%;其他行业1人,占在
业人口的0.001%。
(二)不在业人口构成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本区不在业人口为1921人,男性540人,女性1 381人。
其中:在校学生563,占不在业人口的29.31%;家务劳动1 098人,占57.16%,待升学生 34人,
占1.77%;待分配5人,占0.26%;市镇待业73人,占3.8%;退休离职92人,占4.79%;其他56人,
占2.92%。
四、性别构成
1977年,本区有人口7 309人。其中:男性4 128人,占总人口的56.48%;女性3 181人,
占总人口的43.52%。男女性比例为129.8:100。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本区有人口15 222人。其中:男性8 165人,占总人
口的53.64%;女性7 057人,占总人口的46.36%。男女性比例为115.7:100。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本区有人口23 466人。其中:男性12 294人,占总人
口的52.39%;女性11 172人,占总人口的47.61%。男女性比例为110.04:100。
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表
单位:人
五、年龄构成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本区劳动年龄人口为9 423人。其中:16—59 岁,男
性5 170人;16—54岁,女性4 253人。
1985年,按年龄分组统计,不满1岁,113人;1—6岁,1 839人;7—12岁,2 094 人;13—
14岁,4 858人;15~25岁,4 742人(内含女性,2 247人);60岁以上男性,253人;55岁以上
女性,318人(按年龄分人口中未包括未落户口常住人口,相加之合不等于总计)。
1988年,按年龄分组统计,不满周岁186人;1—2岁,706人;3—6岁,1 279人;7—11岁,
1 857人;12—14岁,1 210人;15—25岁,6 062人;26—65岁,9 526人;65岁以上416人。
六、婚姻构成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未婚3 185人,其中:男性1 832人,女性1 353人。
有配偶6 655人,其中:男性3 538人,女性3 117人。离婚46人,其中:男性25人,女性21人。
离婚占有配偶的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