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营机构
第五编 营林
第一章 森林经营
第一节 经营机构
1977年3月,图强林业局初建时设营林处,下设苗圃和护林防火指挥部。
1978年8月,为了伐区更新工作跟上采伐面积,进一步提高更新质量,将苗圃从营林处分
出,成立局中心苗圃。为了加强林区护林防火工作,护林防火指挥部也同时由营林处分出,成
立单独机构。
1980年,随着营林生产规模的扩大,机构编制又有增加。设有营林调查设计队13人,汽车
队6人,生产股7人,林政4人,资源3人,财务3人,人事劳资1人,病防站4人。同年5月,为适
应大规模幼中龄林抚育生产的需要,图强、奋斗、育英、壮林、潮河、潮中、潮满七个林场先
后组建了营林大队。
从1981年起,随着营林事业发展的需要,营林工程技术人员不断增加,全局由20人增到加
30人,为及时做好营林技术指导工作创建了条件,保证了营林作业质量。
1983年4月,营林处设立了气象站,配备6名气象工作人员。负责图强林区气象数据的收集
和气象预报工作。
1985年上半年,林业局在体制改革中,将营林处改为营林公司,变为半全能管理机构,育
林基金支出和营林职工调动由营林公司直接管理。设资源股、培育股、林政股、行政股、生产
股、财务股。公司经理由林业局副局长兼任。局中心苗圃和护林防火办公室归到营林公司领导。
同年,将常青、林海、壮林、潮河、潮中五个林场变为经营林场,其营林财务归营林公司管理。
1986年1月,为深入开展营林科研工作,营林公司设置了科研站,配备5名技术人员,负责
科研实验。
1987年1月,营林公司恢复森林调查设计队,67人,负责全局森林调查设计。同年5月防火
办和中心苗圃又从营林公司分出。
1988年4月,根据上级指标精神,营林公司撤消,恢复营林处。资源股和森林调查设计队
由营林处分出,成立为单独机构。同年8月,为加强对抚育伐材的销售工作,成立小杆销售站。
1989年3月,为适应灾后大规模更新造林形势的需要,营林处重又成立由24人组成的营林
生产调查设计队。同年8月,又成立了由7人组成营林财务股。
1990年3月,除8个林场成立营林大队外,局多种经营公司、筑路工程公司也成立了营林大
队。截止1990年末,全局共有营林大队12个,其中在编8个,不占编制的4个,有管理人员80人,
生产作业人员1 230名(其中家属56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