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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防火机构

第三章 森林防火

第一节 防火机构


           

  1977年3月8日,成立图强林业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防火指挥部成员由图强区党政领导和
各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防火办公室,配备干部3人,负责处理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春秋两季防火期组织防火护林员进行巡护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对防火一线工作进行布置检查
验收和宣传教育。1977年,建立防火检查站4处,每站2人,负责检查过往车辆的防火设施和入
山人员的防火入山证。

  1978年,防火办公室设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4人。1981年,扩编到7人,设副主任2人,工
作人员5人。1982年,建立防火外站2处,建立防火了望塔1处,配4人负责火情监控。1983年5
月,防火办划归营林处领导。1984年5月,防火办从营林处分出,成为独立科室,直接归林业
局领导。1985年3月,防火办重归营林处领导。1986年,增建防火了望塔2处。

  1987年,“五·七”火灾后,重新组建护林防火指挥部,调整防火组织机构。1987年6月8
日,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防火办公室从营林处分出,成立图强林业局防火办公室,
直接归林业局领导。人员扩编到13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10人。设指挥股、预防
股、行政股、通讯股、财务股5个股室,由1名副处级干部担任防火专职副总指挥,各林场分别
建立防火分指挥部并由林场场长任总指挥,配1名防火专责。1987年7月22日,为贯彻落实大兴
安岭地委、行署、林业管理局和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增强防火扑火和灭火能力”
的指示,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组建 120人的快速扑火中队,由防火办领导。同时,
成立防火办党支部、共青团、工会等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