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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木材销售

第五章 木材销售



 
  1977年3月,成立图强林业局木材科,编制为科长、计划员、销售员等6人。

  1989年1月,抢采抢运火烧木,经林业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图强林业局林产品经销公司,
原木材科改为独立经济实体,设副经理3人,财会人员7人。负责国拨材、非统配材及驻外经销
点财务结算工作,计划员3人,配水运、误差处理、贮木管理、木材监装等工作人员。

  木材销售按照国务院1954年批准的《国家林业部一九五四年全国统一支拨暂行办法》实行
木材代办运输。

  林业局依据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每年派人参加国家或上级部门组织的木材订货会议,
直接和需方签订供货合同,并与铁路部门相配合编制供货或配车计划。按合同规定材种、品等、
数量,经贮木场检尺后,由铁路部门承运到需方,按承付单位给林业局付货款和其它费用,发
生误差由供需双方按规定协商处理。财务划拨结算由林业局财务科办理。木材调运、支拨由木
材科负责。

  1987年5月,相继成立山西省大同市雁北地区木材公司图强联营经销处,山西省忻州地区
木材公司图强经销处、河北省涿州市图强木材经销处、天津宝邸县图强林产品经销处、德州市
图强木材经销处,廊坊市东安市场图强木材经销处、河北省昌黎县图强木材经销处,河北省廊
坊市东安市场图强木材经销中心指导处等木材销售网点。

  1977年至1990年,销售木材4 931 084立方米。1990年,木材销售疲软,火烧木逐年变质
降等,非统配材5次调价。

图强林业局历年木材销售完成统计表
                                 单位:立方米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