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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投资效益

第四节 投资效益


             

  一、投 资

  林产工业发展建设投资资金分为:国家投资和集体自筹两种。

  1977—1990年,国家投资85.8万元,剩余部分为集体自筹。

  二、效益

  1977—1990年,共完成锯材220 223立方米。其中:国拨材5万立方米,其它锯材170 223
立方米。生产自然产品152 838立方米,生产木制品12 016套件,生产综合利用材4 730.84立
方米。创工业总产值7 032.38万元,上缴利润1 26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