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木制品生产
第五节 木制品生产
一、木材干燥
木材干燥是木制品生产的第一道工序。1981—1990年,采用自然与人工相结合的干燥方法。
自然干燥是在朝阳通风良好的地方搭好风干棚,风干棚顶盖用油毡纸或塑料布盖好,以防
雨水渗漏。把木材在风干棚内摆好,使其自然干燥,干燥周期为90—120天。
人工干燥 人工干燥分为地龙干燥、电热式远红外线干燥、旋风燃烧干燥。
地龙干燥 用砖搭地龙,上面架湿木材,下面用刨花、锯沫点燃烤干。一次干燥6立方米。
但是,不利于防火。1984年,由于火力猛,封闭不好,烘干室烧毁,以后此法不再使用。
电热式远红外线干燥 1981年,从佳木斯市购进电热式远红外线干燥炉,建造34平方米的
侧操作电热式远红外线干燥室,1981年投入生产。
电热式远红外线干燥炉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为增强保温性能,炉顶和墙壁贴面用3毫米厚
铅板焊接而成,铅板墙壁,炉顶之间用珍珠岩隔离。烘干炉内装有25根12 000ZQ的电阻丝,炉
顶安排气孔,用于排湿气。
工艺流程 是进料→封闭→加热(远红外线短波辐射木材)→干燥(由电热偶仪器自动控制室
内温度)。木材含水率达到8—12%,即可出炉。分两班作业,平均84小时或96小时进出炉一次,
每次4—6立方米,干燥木材规格是1.5—60毫米。
旋风燃烧干燥 1990年,从江苏省溧阳购进1台旋风燃烧干燥炉。占地面积100平方米,每
炉烘干木材10立方米,72小时出炉。
二、综合利用
家 具 1982年,投入家具生产,全部实行半机械化。1983年,从江苏省南通县铁木加工
厂聘请12名技术人员,使木制品生产技术力量得到加强。主要产品有组合家具、单人床、办公
桌椅、落地钟等10多个品种。1987年,木制品生产进入旺盛时期。1987年5月7日,被“五·七”
特大森林火灾烧毁。1988年,复建并投入生产,年生产能力达1 800套件。1990年,在全局木制
品展销中质量和造型名列榜首。木制家具、沙发产品经检查符合GB3324—81标准。大兴安岭地
区行署技术监督局颁发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生产工艺是下料—机械加工—木工组合—油漆—家具。
地板块 1990年,投资10万元建地板块车间,1990年11月试车成功。
主要设备以MD881、M882为主机生产线.产品主要规格是:300×50×15、250×50×15、150
×50×15毫米。以桦木为原料,日产24 000块,单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