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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镇建设

第四章 城镇建设




一、房屋建筑

图强镇内建设自1970年开始至“五·七”火灾前,已建成各类房屋近14.4万平方米(包括
地方、铁路系统),其中住宅近8万平方米,修建街道14公里(其中混凝土路2.4公里),防洪堤
3.1公里,占地约200公顷。“五·七”大火烧毁镇内各类房屋10.8万平方米(不包括简易房屋
及私人建筑),其中住宅7.5万平方米。保留的公用建筑只有林业局两个办公楼、招待所、油库、
图强机修厂、图强医院及图强中学。灾后两年复建,建成各类房屋261 899平方米,其中生产
性建筑80 307平方米,非生产性建筑216 321平方米,住宅141 217平方米。

二、公共建筑

图强镇内建筑物主要设在光明路、建华路。主要办公楼房有:图强林业局办公楼、图强中
学教学楼、五金百货大楼、镇政府、税务分局办公楼、公安局办公楼、林产工业公司、能源科
办公楼、营林处办公楼、法院、检查院办公楼、工商分局、镇派出所、多种经营公司、建设银
行、保险公司、工商银行、副食品商店、供电所、邮电分局、防火指挥部、招待所、宾馆楼、
教育委员会、电视广播楼、劳动服务公司、商业营业办公楼等,建筑布局形成东西一条街。

1985—1990年镇内共修混凝土路三条,全长3.85公里,1976—1987年共修沙石路22.0公里,
铺设人行道混凝土预制板4 800平方米。

居住区巷道楼按防火要求都控制在8—12米,干道交叉路面转弯半径为12米,巷道转弯半
径为10米,可满足汽车交通要求。

  城镇道路密度为:6.56公里/平方公里,指标为13.79平方米/人,人均建地面积225平方米,
人均居住占地144平方米。

  三、住宅建筑

  “五·七”火灾前,已建成各类住宅近8.0万平方米,火后只保留 116户,24栋平房住宅。
通过两年复建,现已建成各类住宅 141 217平方米。主要为两类,平房住宅和住宅楼。平房住
宅有朝南开外门,朝北开外门两类。每栋建筑面积在213—346平方米之间。户型为3—6户,每
户居住面积在 45平方米左右。为了解决冬季取暖问题,施工过程中为每户住宅安装了土锅炉。
为解决部分居民吃水难的问题,林业局在四连东部居民区建设了自来水供给系统工程。

  在镇内住宅楼建设中,建筑了4层、5层住宅楼,每栋楼住40户左右,平均每户建筑面积55
平方米,室内设有集中供热上下水道,卫生间。

  住宅楼灾前建设5栋,火灾中全被烧毁,灾后进行复建。灾后又新建住宅楼17栋,截止1990
年末图强镇共建有住宅楼22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