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灾后建设 1986年,额丘林场场址受到严重的洪水灾害,报经大兴安岭林管局批准将额丘和原总体规
划中的二十七站林场并入二十八站林场经营。全局由规划的十二个林场合并为十个林场。“五·七”
火灾中二十八站、图强、育英、常青、奋斗五个林场的房屋全部烧毁,在复建中为适应灾后资
源分布的情况,将常青与林海合并为常青林场,场址设在原林海林场。奋斗与图强合并为奋斗
林场,场址设在奋斗林场。由灾前十个林场变为灾后八个林场。
灾后复建当中,林业局非常重视林场建设,本着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解决好职工的后
顾之忧,保证了抢采烧死木生产得以顺利进行。
截止1990年末,林场生产性建筑面积12 392平方米,非生产性建筑5 251平方米,学校7 060
平方米,医院(卫生所)1 334平方米,商店2 471平方米,粮店287平方米,住宅91 275平方米,
其它建筑8 081平方米。灾后各林场内外交通均已建设起来。各林场共修建运材公路1 116公里。
图强镇至各林场都开展了客运业务,为林场职工家属以场定居,投身林业生产创建了良好的生
活环境。
1977年至1990年基本建设投资概况表
位:万元
历年建设投资完成情况表(一)
单位:万元
历年建设投资完成情况表(二)
单位:万元
注:表(一)中的合计数为表(一)和表(二)合计。
局、场建设概况表
基本建设已完成实物工程量和设备表
单位:平方米、台、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