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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公司

第三节 保险公司


           

  一、机构设置

  图强林区保险业务从1982年2月开始,由漠河县人民银行保险股负责。1984年2月29日,该
保险股从人民银行析出,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漠河县支公司,仍负责图强保险业务。

  1985年9月14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下发保黑劳人字(85)第225 号文件,批
准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漠河县图强办事处(对外称图强保险公司),独立开展保险业务。到1990
年末,图强办事处共开办10个险种,已设置城险股、人险股、财会股、人秘股,有12名专职工
作人员。

  二、保险种类

  (一)财产保险

  1982年2月,开办企业财产保险。1988年6月,附加盗窃保险。

  1983年1月,开办机动车辆保险,同时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1988年1月实施机动车辆法定
保险。

  1983年7月开办家庭财产保险,同时在图强镇内附加盗窃保险。

  1987年3月,开办货运保险。

  1982年图强保险公司财产保险费收入10.3万元,到1990年末财产险共收保险费55.8万元,
平均每年递增15%以上。

  1987年“五七”火灾后,图强保险公司共赔款2 384万元。

  (二)人身保险

  1984年4月,漠河县保险公司在大兴安岭地区内首家开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图强试点。

  1985年4月,漠河县保险公司在图强镇各中小学校实施学生平安保险,同时附加医疗保险。

  1986年8月,图强保险公司开办简易人身保险。

  (三)涉外业务

  1987年“五七”火灾后,图强林业局购置一批进口运材车。对此,图强保险公司于1989年
9月开办涉外业务,承保图强局的进口运材车13台。

  (四)经济补偿

  图强保险公司以“忠诚服务、提高信誉”为宗旨,做到“以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出险后,
把抢险救灾作为重点,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合理给予
经济补偿,使生产生活尽快恢复正常,体现保险业对稳定经济,发展生产起到重要作用。

  三、防灾

  图强保险公司根据“以防为主、以赔为辅”的方针,在开展业务的同时进行防灾服务,做
到防灾与承保密切配合。

  (一)防火

  1985年至1990年间,与消防部门配合印制各种防火标语、宣传画、编写安全防火提纲和火
灾案例,分发到各单位广为宣传。

  1985年图强保险公司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春秋两季防火大检查,共查出火灾隐患18 处,解
决16处。

  1988年至1990年间,坚持保前调查、保时检查、保后复查的三查制度,共检查保户121家,
提出合理化建议38条,消除隐患17处。

  (二)防洪

  图强林区地处黑龙江上游南岸。每年汛期前,图强保险公司都配合有关单位防凌防汛,以
投保企业物资储存较多和地势低处为重点。

  1987年至1990年间,图强保险公司根据红旗岭和北红两个贮木场木材存放地离江边较近的
情况,在冰凌和洪水到来前,向投保单位提出:木材存放地必须离江堤5~10米远,楞高度为3~
4米,用铁线捆扎,以防冰凌或洪水袭击造成损失。

 四、保险赔款

  图强保险公司自1983年至1990年间,共支付赔款2 538.8万元,是历年保费收入418.2万元
的6.07倍。在支付赔款中,主要是企业财产、机动车辆和家庭财产。1985年至1990年,图强局
共发生火灾13起,赔款2 410万元,机动车辆赔款206起,支付款额283万元。

  1987年“五七”火灾期间,图强局的保险财产被烧。其中房屋土建53 864平方米,各种设
备287台,各种机动车辆89台,各种商品134万元,贮木场木材成品21.8万立方米,各种油脂燃
料80吨,个体工商业户18家,家庭财产投保166户,人身险伤、残、亡者10人,总计赔款2 384
万元。

             历年人身险承保数量及保费收入一览表
                                  货币单位:千元



               图强保险公司历年赔款情况表
货币单位:千元






            历年财产险承保数量及保费收入情况一览表
                                  货币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