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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党务

第三节 党务


           

  一、对企业行政领导

  图强区成立后,实行党政企合一的领导体制。区委常委会是区党的同级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和最高决策机构。实行“大权独览、小权分散、党委决定、各方去办、办要有决、不离原则、
检查工作、党委有责”的领导原则。区委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行政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
并做出决议,实现对企业行政的领导。这些重大问题主要有四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
策以及上级决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审定和调整企业行政经济工作方针、计划;企
业各基层单位劳动组织和主要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改革;管理和任用干部。

  1981年8月24日,图强区被撤销,地方行政划归漠河县,原图强区委随之撤销,变为图强
林业局委员会,仍实行常委制。

  1983年1月,图强林业局党委召开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业企
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撤消常委制,实行委员制,其间,党委对企业行政仍实行
“一元化”领导。

  1985年3月初,图强林业局在对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综合治理的基础上试行局(场)长负责
制。

  1986年7月全面推行局(场)长负责制,使企业在领导体制上发生重大转变,即由过去党的
“一元化”领导,逐步向突出局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上转变。为适应实行局(场)长负责制的
需要,对干部管理权限作出调整;局级行政副职以及“三总师”由党委研究后报地委主管部门
批准;局中层行政干部由局长任免,行政班子考察及后备干部考核由林业局管理;党委对局长
提名的行政干部人选,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基层和行政负责人兼做书记工作,由党委和行政双
方管理,分别任免;林业局可根据需要,经过考核聘用优秀工人当干部,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干
部待遇;若不再担任干部回厂仍当工人,不保留干部待遇;林业局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由局
长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党政各部门的编制,由局编制委员会掌握;党委部门常设临时机构在撤
销时,干部由党委和林业局协商安置;党委负责党群部门、政治系统、基层书记、副科级工会
主席的任免与考核管理。

  1989年10月13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局党委召开了党委(扩大)会
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图强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建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决
定》中明确了党管干部原则,并对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整:人事科正副科长由党委管理;行政
科级、副科级的任用由局长提名或党委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党政主要领导听取汇报后,
组织部提交党委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林业局行政任免。自此,形成了局长在企业生产经
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党委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的基本格局。党委主要对企业行政、经济
工作实行思想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并对企业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作出决定或提出意见
和建议,指导企业行政工作。

  二、对职代会思想政治领导

  1981年6月15日,局党委批转了工会《关于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方案》,开始实行党委领
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首先在育英贮木场试点,然后分两批在全局铺开。党委主要通过讨论
研究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讨论职代会的议程、报告和决议,提出原则性意见和建议;听取职代
会常设机构的工作汇报,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支持职代会充分发挥维护职能,独
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不断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当职代会行使职权受到阻碍,职工代
表权利受到侵犯时,党委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职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如在首届职代会代表提案中,生活福利提案占88.9%,企业经营管理的提案占11.1%,到三届二
次职代会时,代表提案中生活福利提案占44.4%,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提案占55.6%。通过实行
职代会制,职工参政议政意识越来越强,职代会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利益方面,发
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职代会在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下,主要行使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能:听取和审议企业行政工
作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讨论通过职工提案,审查报告,责成有关部门整理、解决;审议通
过企业财政收支计划(包括讨论决定企业劳动保护资金、集体福利基金以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
福利经费的使用方案);虚心听取代表对工作的批评和建议,答复代表咨询,改进工作;审议
通过企业的各项生产年度计划;民主评议行政领导干部,民主选举行政领导干部。当局(场)长
与职代会决议有分岐时,由党委负责裁决。

  三、对群团组织领导

  党委对群团组织实行思想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基本方式为:听取和审议群团组织的工作
汇报、工作方案;领导群团组织的建设,管理群团组织干部。其中,工会干部由工会协助党委
管理,列入局党委管理范围的区(局)工会部长级、各场(厂、队)工会主席,对党委管理的工会
干部做好考察了解和培训教育工作,协同各级党组织对各级工会干部做好考察了解和培训教育
工作,协同各级党组织做好各级工会干部的调整和配备工作,负责管理局党委管理范围以外工
会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工会干部。
  1989年11月23日,根据中办发〔1985〕55号文件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工会参加
党和政府有关会议和工会机构的请示》的通知和全国总工会《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以及《企
业法》的要求,并且具体落实地区总工会的指示,为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理顺行政与工
会的关系,使工会工作的“一个中心、两个维护”职能落到实处,局党委批转了局工会《关于
理顺党政工关系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党组织对本级工会实行政治领导、工会和行政关系的主
要内容、意见和要求,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党委各时期中心任务

  1、开展真理标准讨论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工作的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自此,全区认真贯彻落实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
字方针,工作重点逐步向经济建设上转移。以前以政治运动为主的局面逐渐变成以经济运动为
主的局面。

  1979年9月12日,在全区重点开展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补课活动。
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掌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思想武器,正确总结过去正反两方
面的经验教训,坚决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拨乱反正,全局发生了
五大变化:从实际出发,改革了一些组织机构,使机构设置更为合理,更适应生产力发展;以
实践标准选拔了一批会干又想干的实干家充实到领导的岗位上来;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技术
革新,技术改造不断出现新成果;各级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风气
逐渐浓厚起来;爱说空话、大话、不干实事的后进层逐步开始转变,开始注重干实事。

  2、1980—1981年,进行了整顿党风党纪和按照“三位一体”的要求调整领导班子

  1980年,重点抓党员轮训工作,主要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党章修改草案和《关于党内生活
的若干准则》。初步按照整顿党风党纪和领导班子“三位一体”要求调整领导班子,先后共提
拔了27名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场级领导班子中去,82%的基层党委都配备了正职。为了整纪
煞风,加强党的建设,党委先后下发了《常委带头端正党风的规定》、《各级干部要带头教育
好子女的决定》和《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纠正不正之风的有关规定》等8个重要文件,涌现
出了一批典型,基本煞住了用公款大吃大喝、私接滥建住房、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三风。

  3、1982年开展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

  1982年2月,地委召开贯彻中央紧急通知会议以后,局党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
调42名骨干开展工作。党委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直接听取大案要案和重点情况的汇报,实行领
导办案制,把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同整顿财经纪律相结合,并且把反腐败教育作为提高对这
次活动思想认识的重点来抓。通过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整顿财经纪律,共查缴各种非法奖
金27万元,清理综合利用外欠款追回40万元。在调查摸底阶段得到线索71件,其中重大线索31
件。据此,立案19件(含转地区的两件),结案9件,查清8起,收缴赃款(含赃物折款)1.6万元,
收缴退赔款5.4万元。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同时,党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5名后
备干部先后走上了科级领导干部岗位,使基层班子平均年龄由40.3岁下降到38.5岁,高中以上
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干部各占50%。根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精神,健全了党风
责任制和党风检查制。

  4、整党

  根据省委指示和地委的部署,林业局从1983年5月开始整党,到1986年3月结束。

  整党工作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整党工作从1983年5月13日至1985年2月,在局机关搞整党工
作试点。第二期整党工作从1985年3月至1986年3月,在基层全面开展。

  整党期间,地委派来了蹲点工作组给予具体指导,同时还开展了整团和整企工作。参加整
党的共有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31个,基层党支部77个,党员738名。整党开始时,一类支部18
个;二类支部45个;三类支部14个。经过整党,一类支部上升到52个;二类支部减少到25个;
消灭了三类支部。合格党员由原来的454名上升到627名;基本合格党员由原来的229名减少到
100名;基本不合格党员由34名减少到5名;不合格党员由11名减少到3名。在整党过程中,通
过调查分析,摸清了党内状况,进行系统教育,提高了党员的政治素质,对照检查,边评边改,
集中整改不走过场,认真履行手续搞好党员登记。参加整党的738名党员,局党委对符合条件
的735名党员重新履行了登记手续。

  5、全面整顿、综合治理和经济体制改革

  全面整顿、综合治理工作,是根据林业部、地委和林管局的部署,在1982年单项积累整顿
的基础上,于1983年3月开始到1984年2月结束的。

  在整顿前,为了借鉴外地经验,林业局派出13名同志,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带队,先后到新
林林业局、吉林三岔子林业局、首都钢铁公司等单位参观学习。回来后,结合本局实际情况,
对企业整顿工作做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以中共中央国务院〔1982〕2号文件为指针,从改革入
手,以整顿领导班子为重点,以完善经济责任制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对企业进行
了全面整顿,综合治理,企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亦融于其中。

  1983年10月下旬到11月上旬,在地委蹲点调查组的直接参与下,林业局组成了由局主要领
导牵头的企业整顿检查验收团,下设7个检查验收分团和6个专业组,每个分团和专业组都是由
局领导、科室部委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职工代表组成,共计72 人。按林业部颁发的《林
业企业整顿检查验收标准》,对全局30个基层单位的企业整顿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验收。经过予
检,全局共检查6 479条,其中合格的占予检总数的90%;基本合格的6.7%;不合格的占3.3%,
经过补课基本达到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