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老干部工作
第五节 老干部工作
1981年9月23日,党委在组织部设立老干部办公室。当时,全局有离退休老干部20名。
1983年11月4日成立老干部科,配科长1人,工作人员4人。
林业局为老干部建立了会议室、阅览室和游艺室,总面积达160平方米。还配备了电影放
映机、收录两用机、组合音响、照像机等设备。全局离退休老干部增加到46人。对健在的副处
级以上离休老干部家中电话不撤,上级下发的文件,按阅读范围请他们到阅文室阅读。凡在职
干部应学的文件,应听的报告,老干部都能听到、学到。党委和林业局每次召开大型会议和开
展大型政治活动都请老干部参加,每作重大决策前,都征求退休老干部的意见,使他们人离岗,
为共产主义奋斗的思想不离岗。为了使他们了解国内外大事,林业局为每位离退休干部订阅杂
志1份,报纸2份,使他们的精神生活过得更充实。
1986年,随着离退休老干部日益增多,医院专设老干部病房1间,床位2张,配保健医、护
士各1名。商业为老干部发放购买证,设立老干部专用窗口,节日用专车服务到家,解决了老
干部年迈体衰,购货困难的问题。
1987年,“五·七”大火后,老干部科在一片废墟中重新建立起来,配备科长1人,副科
长1人,工作人员7人。全局离退休老干部达到了73人,其中有26人享受副处级待遇,47名享受
科级待遇,林业局投资13万元复建了老干部活动室,并做到当年复建当年使用。设有会议室100
平方米,游艺室80平方米,阅览室300平方米,购买图书500余种,订阅杂志20余种,还配有电
视机、组合音响等设备,体育器材20余种。老干部们成立了关心青少年教育协会,先后7次派人
到中小学做报告、讲演,宣传党的光荣传统、党的基本知识,进行遵纪守法方面的教育,受教
育面达一千八百多人次,被黑龙江省评为1990年度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协会先进集体。
1989—1990年,老干部科连续2年被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管局授予“老干部工作先进集
体”光荣称号,授予科长张德亮“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