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纪律检查 一、机构沿革
1977年3月17日,成立纪律检查部。
1979年8月22日,中共图强区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图强区委纪律检查委员
会,由7人组成.包显廷当选为书记,赵国忱为副书记,委员:霍成山、王其连、王瑞强、高桐
义、李德林,纪检部同时撤销。
1984年1月26日,中共图强林业局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图强林业局纪律检查委
员会。
1986年9月29日,中共图强林业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由4
人组成。赵国忱当选为书记,宋长福为副书记,委员:周维元、王德乾。
1990年9月25日,中共图强林业局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
张喜文当选为书记,张洪振为副书记,委员:陈永树,刘锡超、王海。
纪检委书记、副书记名录
二、组织处理
1977—1990年,共有125名党员受到处分。其中副处级干部5人;正副科级党员干部61人;
股段级党员干部24人;一般干部党员21人;工人党员13人。错误性质:属于违反政策安插私人
2人;违反政策农转非6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6人,违反财经纪律4人;违反政策安置复转军人
的1人;严重官僚主义失职2人;严重损失浪费5人;干扰办案8人;弄虚作假6人;擅离职守2人;
私拿救灾物资5人;贪污3人;盗窃2人;受贿6人;投机倒把1人;赌博10人;损公肥私1人;挪
用公款1人,双补考试舞弊1 人;利用职权搞特殊化的1人;以木谋私5人;工作失职5人;过失
伤人4人;责任事故1人;抢占住房1人;不正当两性关系5人;强奸妇女1人;奸污幼女1人;三
种人1人;严重错误11人(其中受党纪处分的9人);一般错误14人(其中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
行政免去副科级职务的10人);一般问题8人免处;以看、传播、复制淫秽录像16人;冒领工资
1人。
组织处理情况统计表
三、核 查
1977年建局初,局纪委协助党委参与领导清查办工作,对“文革”中犯有不同错误的人,
进行了调查核实,查结并处理了一批犯有各种错误的人。
1983年,局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核查“三种人”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核查办公室,对
全局凡在文革中参加过打砸抢等活动的人要进行摸底调查,开展了内查外调。局纪委参与核查
领导小组工作,并参加有关案件审理和调查。根据错误性质,按照党的政策,给予恰当的党纪
和政纪处分,纯洁了党的组织和干部队伍。全局核查对象34人,其中属于“三种人”的1人;
严重错误11人;一般错误14人;一般问题8人。
核查三种人中定性与组织处理情况统计表
四、整 党
图强林业局的整党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是地委决定在图强局机关搞整党试点,从1983年5
月中旬开始到1985年2月结束。第二期是全局性整党,从1985年5月开始到1986年3月结束。
图强林业局的整党工作,是在地委的指导下进行的。局党委成立了整党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在全局开展整顿党风教育、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对党员重新进
行登记,对违返党规、党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搞各种不正之风等行为的人,进行了立案
查处和整改。共立案51起,处理51人。
1、纠正以木谋私歪风
1980年春,图强林业局与讷河县施工队双方计划在图强联合建个木材加工厂,在上级没有
批准前,让讷河施工队先采伐建厂材3 700立方米运到了讷河县清林指挥部转手高价出售了。
当时讷河县施工队向图强局有关人员送礼、请吃共花掉8 800余元,涉及党员干部21人,整党
中这些人作了对照检查,都主动进行了退赔,木材款讷河县施工队按自用材价支给了图强林业
局。
这个施工队在建筑图强职工医院大楼的过程中,由于没按基建程序办事,加上对工程质量
监督不够,致使医院大楼出现裂缝,北楼现已不能使用,给国家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在建筑
医院大楼的过程中,讷河县施工队向林业局有关人员送礼、请吃等折合人民币36 000余元,共
涉及74人,其中党员23人,经济上已作退赔,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2、纠正安置子女、亲友好工作歪风
有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为子女安置工作,群众意见很大,在整党中进行了纠正。有22名处
级领导干部的子女、亲友被调离了代干岗位,回到生产一线。有70名科级干部的子女、亲友回
到生产岗位。
3、查处“三招”、“三转”中的问题
整党中认真处理了在招工、招生、招兵、知青转正、农转非、复转军人安置方面的不正之
风。对原人事科副科长李某在知青转正中,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给其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现
任职务。原劳资科副科长孙某在知青中转正中弄虚作假,搞空中飞人,给其留党察看一年、行
政撤销副科长职务处分。对两名处级干部走后门,送不到年龄的儿子当兵,作了纠正,并对其
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清理出违返政策安置农转非21人,已注销了户口,对参与搞农转非的党员
干部进行了处理。公安局副局长赵某和治安科科长靳某都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调出公安机
关。清理出违反政策安置的复转军人13名,其中退回原籍的4名,与当地青年结婚、变全民职
工为大集体工人的5名,变籍处理的4名。对违反政策安置复转军人的民政科副科长周某给予留
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4、查处官僚主义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问题
对生活服务公司一名副经理,擅自委派个体户外出给公司采购商品,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
经济损失,给这个副经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商业局两名副局长、由于工作不深入造成商品
冻损、霉烂,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查处私接滥建住房问题
对一些党员干部为了图宽绰、摆阔气,占用国家的材料、工时为自己建房、接房的进行了
处理,共查出接建房70户,建筑面积为1 030平方米,根据具体细节,进行了罚款处理,共罚
款12 636元。
6、纠正吃喝多占风
整党前,在一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着“四吃”,一是外地来人陪着吃;二是到基层要着吃;
三是开会跟着吃;四是有请必去吃,都是白吃。经过教育他们认识到这样吃下去,吃掉党性、
吃掉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就主动退回陪吃款398.50元,同时退还公物、收录机8台、摩托车一
辆、自行车一辆、电视一台、电唱机一台、火锅一个,收回长期拖欠的公款34 000元。
整党中定性与组织处理情况统计表
五、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
1982年2月大兴安岭地委召开传达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紧急
通知》会议以后,图强林业局党委于1982年2月16日至2月20日迅速召开了党委常委会议和基层
总支、支部书记会议,及时地传达了地委会议精神,部署了任务,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简称贯彻办,86年改称经打办)抽调了专职人员,局纪委全力以赴地投入了这项工作,在全
局进行调查摸底,开展了内查外调。3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对调查摸底情况作了
认真分析,确定了重点单位和重点问题。即从木材发运销售、查贪污受贿;从物资购销。查贪
污盗窃;从个体经营,查走私诈骗;从伙食“包包帐”查贪污侵占公款。先后共立案34起,结
案34起,追缴赃款(包括赃物折价)47 700元,收缴职工欠款5 391 388元。结合“经打”斗争,
共收缴违反财经纪律的款额达350 591.15元。其中处罚款2 500元;虚报经费款31 988.00元;
“黑金库”存款17 966.96元;节余奖金106 093.47元;大修基金10 693.47元;收缴汽车、摩
托车各一台,折款29 800元;变卖固定资产设备款21 000元;多摊材料费 45 080.36元;扶育
伐材利润46 643.61元;罚款38 822.04元。
另外,还查出擅自购买禁购商品13笔,金额23 512.07元;转移帐户招待费7笔,金额为12
573.56元;收入不入帐,私设“黑金库”9笔,金额达39 371.99元;报销不合理、扩大开支范
围82笔,金额达4 683.79元;伙食挂帐和“包包帐”25户,金额达28 438.38元;职工欠款196.700
元,针对这些问题,都逐个进行严肃认真的研究,分清责任,妥善处理。凡不合规定的报销一
律扣回,凡是“黑金库”的存款一律收缴,凡是说不清的伙食挂帐一律从经办人工资中逐月扣
回,做到了边查边改。
“经打”中定性与组织处理情况统计表
六、协助党委整顿党风,抓廉政建设
协助党委管好党风,是党的十三大对纪检机关提出的要求。几年来,局纪检委把协助党委
管好党风做为一项重要任务,以积极主动的精神,致力抓好整顿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协
助党委制定了党风建设规划和党政领导干部按分管战经抓党风的责任。1988年以来,又把党风
建设分解成具体目标,分别落实到有关部门,使党风建设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上岗到位,各职
能部门具体负责;上下结合,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开展廉政活动,促进党风建
设。中央(88)5号文件下发后,纪检委协助党委狠抓了贯彻落实,并代替党委拟定了全局开展勤
政清廉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规划。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党政干部保持廉洁的若
干规定》,开展了以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查制度为内容的“四查”活动。1989年,又提
出了《整顿局、场两级机关风纪》的意见,把抓党风、抓廉政、抓整顿和抓制度建设有机地结
合起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积极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了公开化办事
制度,截止到1989年7月份,已制定下发了农转非、评定职称、录用干部、招收工人、征兵、
评议公安干警、公费上学、木材销售、审批基建用工、住房分配、生育二胎指标、供应等25项
公开化办事制度,并认真加以实施,使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有效地制止了
不正之风,收到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
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和省委、地纪检委《致党员领导干部一封信》,以及地委
《严禁用公款吃喝的暂行规定》,狠刹了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用公款大吃大喝及
收礼送礼的不正之风,撤销了三个公司,清退了14名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党政干部,制定了外来
客人招待标准,并认真实施,从而使三股歪风基本得到了控制,党风、政风有了较为明显的好
转,党的纪律普遍增强,一个拒腐蚀、保廉洁的新风气正在形成。据调查统计,仅1988年以来,
全局拒礼拒贿的有60余人次,共计53 000余元;拒吃请达520余人次;主动上缴回扣费2 000余
元。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地委(89)17号文件精神,开展“一刹七清”工作,查纠不正之风,收到
了较好的效果。到1990年9月末为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歪风已基本刹住;清理收回不合理的
住房68户;清理纠正评定职称不符合条件,取消晋级资格的31人;清理住宅公费电话114台;
清理撤回副科级以上干部子女、妻子在联营经销点工作的19人;纠正公费上学的15人;清理收
缴“黑金库”款71 000.00元。
七、查处违纪案件
1987年,遵照邓小平同志“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就要从案件抓起”的指示,局纪检委
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加强执纪办案,把查处违纪案件作
为惩治腐败、搞好党风的突破口,采取了坚决有力的措施,下大力气去抓,使案件查处工作起
到了推动经济建设的作用。
1987年5月,“五·七”火灾之后,在百废待兴、人心浮动、秩序混乱、纪律极度松弛的
特定历史情况下,局纪检委一边协助党委抓扑火救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一边抓火灾中的
违纪案件查处。自查和配合上级查处了官僚主义、临危脱逃、私拿救灾物资和搞非组织活动等
案件26起,处理了26人。严肃了党的纪律,教育了全体党员和群众,保证了恢复生产、重建家
园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党内监督
为了保证全局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局纪检委把维护党的纪律,摆上
了重要工作日程。协助党委开展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认真查处了
观看、传播、复制淫秽录像的案件9起,处理了16人。
1989年6月在北京发生反革命暴乱期间,局纪检委紧跟党中央,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和反
革命暴乱,及时认真地传达贯彻和学习李鹏、杨尚昆、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4月26
日《人民日报》社论,提出具体要求。这对稳定图强当时的政治形势,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大
好局面,起到积极作用。
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纪检委的要求,局纪检委在党内监督工作上,努力实施了监督职责,
制定了纪委与基层纪检员对同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实行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落实了监督职责和
对象。从1989年开始,局纪检委对全局副处级干部、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局机关科室部
委的党员、科长、主任分别建立了监督档案,随时进行监督考察,掌握其执行党的政策,遵守
党的纪律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其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使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局纪检委十分注重纪检干部队伍的党性、斗争性、原则性、纪律性的培养和教育,加强思
想作风建设,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业务知识,使之在复杂的斗
争中,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掌握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识别大是大非的能
力,正确分析和处理问题。提高了执纪办案能力,按照地纪检委的要求,认真抓好案卷管理工
作。1989年利用查处案件的空闲时间,对自1971年以来19年的149本卷宗,全部进行了清理、
装订、登记、造册,使案卷管理工作走上了正轨。
根据纪检委工作的需要,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调整充实了纪检干部队伍,使纪检队
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趋于合理。逐步解决了纪检干部的职级问题,并把工作能力较强的纪
检干部选送到领导岗位。纪检委的威信提高了,活力增强了,已基本适应了新形势下的需要,
充分发挥了纪检机关“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
1989—1990年,局纪检委在全地区纪检工作百分竞赛活动中,连续2年获得了第一名的好
成绩。纪检干部被评为局先进工作者5人次,被评为优秀党员6人次,被评为地区纪检委优秀纪
检干部2人次,被评为地区纪检委端正党风先进个人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