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信访 1977年4月—1979年3月,信访工作归图强区革命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1979年3月23日,设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配科长1人,接待员2人。1985年5月,局体制改
革,信访办公室隶属局长办公室,由局长办公室1名副主任主管,配工作人员2名。
1988年3月3日,为加强信访工作,信访办从局长办公室分出,成立独立科室设主任1名,
工作人员3名。1977年始,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案”和“联合办案”的原则,
坚持三查(查原始记载,查原始资料、查知情人)办案,深入调查,及时处理来信查访。14年来,
信访办共受理和接待人民来信来访516(件)次。
历年来信来访人次分类处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