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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十七编 劳动 人事 监察

第一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77年3月,图强区正式组建劳动工资工作机构,设立图强区民政劳动科,负责全区劳动
工资和民政工作。设科长1人,副科长2人,劳动力调配员1人,工资员1人,定额员1人,定编6
人。

1979年3月,为了加强民政工作,成立图强区民政科,民政工作交由民政科办理,原图强
区民政劳动科变为图强劳动科。

同年,设立了劳动定额站,隶属劳动工资科领导,为副科级单位,列事业编制,设站长1
人,定额员3人。

1981年8月,由于政企分设,区劳动科变为图强林业局劳动工资科。

1985年1月,人事科和劳动科合并,定编12人,人事监察1人,人事管理1人,工资员1人,
调配员1人,定额员3人。

1986年10月,人事、劳动两科分设,劳动科定编9人。

1988年,建立社会劳动保险分公司,定编3人,负责全局全民所有制社会统筹金的收缴、
支付,合同制工人养老金收缴和企业保险管理。

1990年,劳动科定编12人,科长1人,副科长1人,定额站长1人,工资员1人,调配员1人,
计划统计员1人,档案员1人,定额员3人,社会劳动保险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