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管理
第二节 劳动管理
劳动管理主要是对劳动力的管理,本着“人尽其才,合理使用”的原则,从以下几方面进
行:
一、根据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指标,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平衡,根据局下达给
基层单位的各项生产任务,编制劳动工资计划;
二、根据各基层单位编制的劳动工资计划,对全局的劳动力进行余缺调剂,不足部分通过
新招收或各单位之间互相调剂补充;
三、工人调转,因个人因素需要调动单位,个人申请,统一研究;
四、对要求从局外调入人员,首先必须提交申请,由局长办公会,再报管局劳资处审批,
发函调档,审档后方能办理调转手续;对要求外调人员,先提出申请,单位同意,调入单位同
意,即办理调转手续;
五、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做出优异成绩的,根据贡献大小,以表扬、晋升
工资等形式,加以奖励。对违犯劳动纪律的按其程度,影响和损失大小给予批评、警告、记过、
降级以至开除公职等处分;
六、职工退休、退职,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办理退休、离休,退职职工必须由本人提出
申请,由医务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给
予办理退休、离休、退职手续。截止1990年底,退休669人,离休28人,退职73人,按照上级
有关规定按月发给退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