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综合治理

第二节 综合治理


           

  1984年3月15日,政法委组建后,遵照中央、省、地的统一部署,组织公安政法机关开展
为期三年的集中精力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斗争中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认真贯彻
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发挥公安政法部门的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有效
遏制了重、特大刑事案件上升势头。“严打”三年期间,图强林业局共发生刑事案件71起,其
中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15起,比严打前三年下降21.6%。共捕获违法犯罪分子104人,其中判
刑39人,教养32人,治安处理33人。从而,有力地稳定了图强林业地区社会治安形势。

  1987年5月7日,图强林区遭受特大火灾后,政法委积极组织政法干警,参加抢险救灾。在
重建家园建设中,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维护灾后社会治安,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做出了突
出贡献。

  1989年11月22日,根据地区统一部署,图强林业局成立总体作战指挥部,总指挥周绍坤,
“两办”人员均投入了整治社会治安总体作战之中。徐永昌调来图强后,任总体作战指挥部副
指挥。部下设宣传组、检查组、综合组。

  在整治社会治安总体作战中,以实现“四个稳定”(即政治、经济、社会、人心)使图强林
区社会治安全面好转为目标,实行党政动手,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真抓实干,群防群治。坚
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调“八项整治措施”(教、防、打、整、改、扫、建、调)的落
实。充分发挥公安政法部门的主力军作用,提高了总体作战效能,取得了较好成绩。

  第一战役 从1989年12月1日至1990年2月末。在这个战役中,全局共发生刑事案件8起(比
上年同期下降1.37%),破获7起,综合破案率为87.5%;发生治安案件9起(比上年同期下降1.67%)。
通过查结案件,对抓获的62名违法份子分别进行了处理,其中判刑4人,劳教13人,治安拘留26
人,罚款19人。收缴脏款物折合人民币达1万余元。

  第二战役 从1990年3月1日到同年6月末。在这个战役中,全局共发生刑事案件19起(比上
年同期下降26.8%),破获15起,综合破案率为78.8%;发生治安案件43起(比上年同期下降15.6%)。
通过查结案,对抓获的113名违法犯罪份子分别进行了处理,其中判刑7人,劳教16人,逮捕10
人,刑事拘留4人,收审33人,治安拘留38人,罚款7人。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万余元。

  第三战役 从1990年7月1日至9月末。在这个战役中,全局共发生刑事案件12起(比上年同
期下降25%),破获9起,综合破案率为75%;发生治安案件 32起(比上年同期下降20%)。通过查
结案件,对抓获的11名违法犯罪分子分别进行了处理,其中,判刑3人,逮捕7人,劳教1人。

  第四战役 从1990年10月1日至12月末。在这个战役中,全局共发生刑事案件33起(比上年
同期下降21.2%),破获29起,综合破案率为87.8%;发生治安案件31起(比上年同期下降18.4%)。
通过查结案件,对抓获的37名违法犯罪份子分别进行了处理,其中,判刑8人,劳教7人,逮捕
5人,治安拘留12人,罚款5人。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千余元。

  经过整治社会治安四个战役,发挥了“打击罪犯、保护人民、稳定治安、服务四化”的组
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全局圆满实现了八项整治目标,成为黑龙江省社会治安先进单位,
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局政治安定,没有发生带有政治色彩的事件和突发事件;社会
风气进一步净化,没有发生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和卖淫嫖娼案件;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基
本刹住;刑事案件有较大幅度下降,比上年同期下降 31.4%;暴力恶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全
局没有发生凶杀、爆炸、盗抢、盗金库等大要案件;群众最关心的自行车和仓房被盗案件已经
基本得到控制;公共场所秩序井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几个重大节日的治安秩
序均好于往年;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感,民意测验有 90%以上群众对图强林区社会治安
形势比较满意;在整治社会治安总体作战中,共涌现了6个林场和 32个股级单位为整治社会治
安先进单位,涌现出整治社会治安先进个人75名。